“爱卿果然是得道高人,寡人佩服。”李二笑容不变的说着违心话,为了让自己的继承人能学到剑仙的本事,他也是拼了。
王霄现在的实力,也就是比岳大掌门强。
真要是和东方教主,少林秃与武当剑比起来,估计是打不过。
在传统武侠世界里,他就是个二流高手。
高武世界里,也就是三流之辈。
若是仙侠世界...打酱油的龙套甲乙丙丁级别。
不过在这方大唐世界之中,他就是剑仙,无敌的存在。
作为一个得道高人,王霄当然不会接受歌姬了。
而作为一个至情至性之人,王霄轻易不会动心,一旦动心就会认真坚守。
他没打算在这里待多久,所以还是不要有撩动心扉的机会为好。
寂寞的时候,可以翻墙去隔壁看歌舞啊。
李二接受了王霄的建议,任命李靖为安北都护府大都督,全面负责北地草原事宜。
那些投降大唐的部落被划分了新的牧场,四周常年有大唐兵马驻扎。
大唐给他们下达的第一道命令,就是要求他们养羊,能养多少养多少的那种。
并且开放了互市,提供一切他们急需又想要的东西。可收购的时候,人家要的最多的就是羊毛。
在利益的驱动下,草原上养羊的部落迅速扩张起来,并且联合向李二送上了天可汗的称号。
这些草原上的部落一直都是这样的。中原强盛的时候,一个个跑过来大喊着天可汗,圣天子,大皇帝什么的。
可一旦中原王朝衰落,那他们立马就会扯下身上的伪装,露出獠牙。
所以说,天可汗什么的,真心不用太过在意。
不过貌似,李二对此比较在意啊。
一次庆典的时候,李二招来了颉利献舞。庆典结束之后他找到王霄,小声的说他感觉颉利太过孤单,想要给颉利找些同伴在一起。
能有资格做颉利同伴的,也就是那几个。
西突厥,吐蕃,土谷浑,高句丽,百济,新罗什么的。
李二说这话也是因为有了底气。
贞观四年,接连遭遇数年灾害的关中,终于是迎来了罕见的大丰收。
米价甚至便宜到了几文钱的程度。
有了充足的粮食,击灭突厥也给大唐军队带来了极大的士气提升。再加上草原上羊毛织就的防寒呢子衣服。
既然什么都不缺了,那为何不打仗?
“陛下想打哪儿?”
李世民拉着王霄说这些,那就是想要借用他的实力上战场。再来个万军之中擒拿敌酋的事来。
一个如此强大的剑仙,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蘑菇弹级别的存在。
对于李二来说,既然蘑菇弹在手,那凭什么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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