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巫祝搭了搭依然昏迷中的三皇子的脉,点了点头:“手术效果极佳,他只是因为失血脉搏有些弱,其他的却是无碍,等伤口愈合后,就又能到处乱跑了。”
旁边一个亲信女奴道:“失血体弱?大巫祝,咱们要不要试试那输血之法?我可实在是好奇,这不同人的血真的可以互相输入体内用来救命吗?”
大巫祝也有些心动,他初次听到输血一理时,直斥荒唐,以血补身,这不是魔道吗?只有那最凶残的恶魔,才会吸食人血来修炼。
可是后来细细思量却越来越觉得有道理。人的体内失去少量的血并不会危及生命,草原上的勇士战斗之时,没少因为受伤而流血的,只要治疗及时,照样能活下来。
如果真如郭大路传出的法子所说,少量采取健康人的血,积少成多,然后输入伤员之身,弥补伤员失去的血,就能救人,那可是比仙术还神奇的法子啊。
不过,大巫祝思之良久,却摇了摇头:“我对辨别血型一术并不精通,如果配错了血型,那这血就不是救命的良药,反而成了毒血了。唉,为何郭大路这等奇才出生在李朝,如果是在大草原上,我一定拜他为师,潜心学习。他想出来的种种法子,无不是利国利民的神术,如果能得此人,我金帐汗国足以踏平天下!区区李朝算得了什么,我要让汗国勇士的战马到极西的地中之海饮水,到东边白山黑水的尽头,甚至坐船出海,到那盛产黄金的倭国,抢光他们积聚了无数朝代的金银--”
大巫祝越说越激动,不,这并不是他的胡思乱想,如果在鄞州后隆村,那支露西亚佣兵真能建功,抢来郭大路,那说不得,历代大巫祝、大汉一统全世界的梦想就能成真了!
大巫祝将手术刀具一扔:“不行,我要回帐蓬去,好好策划露西亚佣兵的行动,一定要将郭大路抢过来,绝不容有失!”
大巫祝扔下还在昏迷中的三皇子就走,在他眼中,在大李朝珍贵无比的三皇子,只是他用来练习手术的道具,而乡野小子郭大路,才是他真正关注的、尊敬的人,必欲得之而后快。
一众女奴们深深地弯下腰,恭送大巫祝离去。
送走大巫祝后,女奴们把昏迷的三皇子抬到了一边,收拾起帐蓬里手术后的用具,有个女奴瞟了眼看三皇子:“这个南人皇子倒是好运气,居然能劳动大巫祝亲自为他动手术,啊呀,我真希望是自己受了伤,让大巫祝在我身上动手呢。”
其他几个女奴笑了起来:“你这妮子,又在发春了,真正是不要脸。”
发春的女奴呸了一声:“我们草原上的女子,想爱就爱,想恨就恨,可不象那些南人,喜欢别人却扭扭捏捏不肯明说,非要做些什么人家听不懂的诗啊词啊。如果是我,遇上心爱的人,一定邀他共骑一匹白马,在草原上尽情飞奔,到那太阳落山时,就在圣湖边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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