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黄胡子与两个黑衣侍者的瞳孔,都慢慢地放大后,杨逍才意兴阑珊的耸耸肩,端着酒杯重新坐在拐角处,浅浅的尝了一口。
他的学习能力相当强悍,只要是他感兴趣的,只要看一眼就能记住,就像这个耸肩的动作。
他在眨眼间杀死三个人后,左手端着的酒杯里,却连一滴酒水都没洒出来,这证明了他连十分之一的本事,都没使出来。
三个人生命的结束,仿佛《我心永恒》的旋律,一秒钟的停顿,并不影响整首曲子的流畅性。
这首曲子的时间,长约四分钟左右。
一曲终了,有热烈切又含蓄的掌声,从上面传来。
杨逍也喝完了一杯酒,轻轻鼓掌。
对于精通韵律的他来说,当然能分辨出这首曲子是相当经典,代入感特别的强烈,很容易就让人想到某段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
杨逍没有爱情。
可他的心,为什么也随着这首曲子的余音,有了明显的悸动?
他想到了在澳门沙滩上时,当时身为弱女子的她,假装受到了惊吓,扑倒在了李南方身上后,那种差点把她送到阴世界的悸动——那,是不是爱情?
“不是的,绝不是爱情,那只是我身体上的需要。如果那就是爱情,为何我现在还想一刀剁下他的脑袋,来祭奠轩辕神像?”
自嘲的笑了下,杨逍又从托盘内端起一杯酒,慢慢地摇晃着。
刚开始喝红酒时,她觉得味道相当的难喝,就像和李南方一起喝的咖啡。
可在上船假扮侍应生来到一楼船舱内,看到几乎所有人都端着红酒,慢慢摇晃着品尝后,他才知道喝这种味道比马尿强不了多少的红酒,是上层人物交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
于是,他也只好试着去品尝红酒。
可能是红酒的颜色,与鲜血一样的,骨子里很嗜血的杨逍,在喝完第一杯后,就喜欢上了这种东西。
有谁知道,他在端着托盘四处转时,送给客人的红酒加起来,还不如他一个人喝得多?
尤其是在杀人后,立即喝上一杯,感觉简直不要太好。
“如果,再叼上一颗烟就好了。”
想到李南方每次叼上香烟后的潇洒,杨逍忽然有了种急切的渴望。
很凑巧,躺在他脚下的黄胡子西装口袋里,露出了半盒香烟。
想都没想,他就伸手拿过来,学着李南方吸烟时,右手食指在烟盒上拍一下的样子,一支香烟嗖地弹了传来,他及时张嘴,叼在了唇上,点燃。
“吸烟,也就这么回事啊,没任何感觉。那,他们怎么那样着迷?”
把嘴里的烟雾,徐徐吐出来后,杨逍有些莫名的摇了摇头。
刚要把香烟随手弹出,他忽然响起李南方在吸烟时,有时候好像是从鼻孔里向外冒烟的。
鼻孔是与肺想通,这是最起码的医学知识,医学这个中医圣手,当然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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