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一辈子所见过的人,根本没法计算。
随着岁月的流逝,绝大部分的人,都会慢慢地遗忘。
但有两种人,却不会受岁月的丁点侵蚀,不但不会模糊,反而因更长时间看不到,变得越来越清晰。
一种是挚爱的人。
李南方已经死了大半年,可从来没当着任何人说过爱他的隋月月,只要一闭眼,他那张或厌恶冷漠,或贼兮兮的笑脸,就会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中,让她忍不住想泪流满面。
女孩子的爱,有时候就连她本人,都不知道怎么来的这样突然,深刻。
一种是痛恨的人。
连姐伤害隋月月家人的日子更久,但她在隋月月心里的形象,甚至比李南方还要清晰。
人们有个习惯,总是能轻易忘记别人的好,却至死都不会原谅那些伤害过她的人。
尤其是连姐这种害隋月月的家破人亡的,不把她玩到后悔来这个世界上,隋月月是绝不罢休的。
所以,当坐在车后座的隋月月,忽然看到几个人从银凝集团总部内走出来后,一眼就认出那个穿着无袖黑色连衣裙的女人,就是她的破家大仇家。
连姐。
连姐并不知道,她已经被死神盯上了,依旧踩着细细的高跟鞋,与旁边一个对男女低声说笑着什么,腰肢乱扭,神采飞扬的很。
在她左边,还跟着个十多岁的男孩,低头看着手机,满脸不耐烦的督促着什么。
看到“昼思夜想”的仇人后,隋月月的双眸很快就变红了,车里的温度,也下降了好几度。
感受到隋老大的变化后,正假装看别处却用眼角余光看吉兰的马刺,立即收敛了私心杂念,顺着老大看去的方向,用目光锁定了连姐。
“晚上,我会去杀了她。”
吉兰也看到了连姐,右手拇指,与食指急促的搓了几下。
自从干掉部队领导后,吉兰就有了在杀人之前,要搓手指的习惯。
“不。”
隋月月摇头,淡淡地说:“她是我的。在没有经过我的许可下,谁也不许杀她。”
当初李南方说要替隋月月收拾连姐时,就被拦住了。
她希望,有朝一日她能亲自找到连姐,算算这笔破家之仇。
她既然这样要求,李南方恰好又不是那种嗜杀的人,也就任由她去了。
如果李南方还活着,隋月月不会这么早,就来找连姐。
她希望,等连姐在最幸福的时刻,悲惨的离开这个世界。
一个年方三十六七的女人,什么时候才会有最幸福的时刻?
结婚?
据隋月月了解,连姐连儿子都有了,目前正在上小学五年级。
“冤有头,债有主。除了连姐外,你不可以动她的家人。”
这句话,是当初李南方在离开金三角时,特意嘱咐过隋月月的。
他不喜欢这个已经成为他女人的女人,会被仇恨而变得丧心病狂,连儿童也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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