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十二年,大明进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和平繁荣时代。
朱标继承了朱元璋与民休息的原则,这位新皇并不热衷于发动战争,除了海外舰队的行动,大明没有发生过任何大规模的战争,边境虽然偶有摩擦,但在明军强横的武力威慑下,总体上都是和平的。
因为并没有继承“铁人”天赋,所以朱标被迫扩大了军机司的规模与作用,逐渐将其从辅佐皇帝以备咨询的秘书机构,变成了协理批阅公文的实权部门,但军机大臣的品级依旧低微,在朝堂中被戏称为“门槛下省”,乃是揶揄还不如古代之门下省的意思.当然,这肯定有部分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滋味在里面。
另外,朱标对待文臣也颇为宽和,没有再兴起大狱,并且随着当年南北榜案定下的制度的逐渐执行,开始频繁地开科取士,进行官员队伍的更新换代,大量科举出身的士子,取代了洪武朝中后期的国子监生员们,成为了官员队伍的主流出身。
当然,这些科举出身的士子,目前还在文官系统的中下层,还得经过一些年的时间,新鲜血液流动完毕,他们才能真正彻底地成为帝国文官集团的主宰。
而这也意味着,以“籍贯”“举年”为标准,自然而然抱团形成的乡党、同年、座师等等关系的出现,强大的文官利益群体的形成,这也是帝国开始进入中期的标志。
当然,官员队伍迅速膨胀,肯定是会带来贪墨、结党这些负面弊端,不过随着帝国治理规模和难度的上升,更多的官员在短时间内,确实也有一些正面的作用。
除了扩大秘书部门和开科取士、不兴大狱,朱标还十分乐意于做一个广开言路善于纳谏的皇帝,因为作为一个守成之君,朱标很清楚,他无论做什么,都是不可能超过洪武时代的,因此,他更乐意在文治上下功夫,在日后的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朱标觉得“汉、唐诸君,文帝、太宗能纳谏,文帝几致刑措,太宗致贞观之治,亦皆受善之效”,所以广泛接受科道言官们的批评,哪怕有时候这些为了求名的言官,批评的过于严苛,甚至有些刻薄。
总之,朱标成为了一个仁慈但有原则的君王。
他亲自修订《大明律》,秉持着“有罪不可幸免,无罪不可滥刑”的原则,把洪武朝定下的重重严刑峻法,进行了放宽,不再允许宫刑等以致残不致死为目的的残酷刑法的实施,但保留了凌迟因为凌迟是用来威慑谋逆者的,这是皇权的底线,当然反过来也可以说,凌迟的目的也是为了弄死人,而不是让人残缺地活着以作为惩罚。
并且朱标取消了法外行刑以及非谋逆罪名的连坐制度,民间私自动用武力责罚奴仆或盗窃者没有了法律依据,除了谋逆以外的其他罪名,也不再会进行洪武朝的“九族消消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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