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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吃绝户

官契,就等于现在买房子住建局规定的格式合同,在宣德年间曾经在全国推广过,但是很快就废弃不用。

官方的理由就是方若兰说的,官契使用不方便,老百姓不爱用。

方知府摸着胡子说道:“官府的买卖土地契约,由官府印刷条款,买卖土地不会被大户在契书上下套,老百姓怎么可能不欢迎呢?”

方若兰想了想,似乎父亲说的有道理。

官契就等于是官方背书的合同,老百姓又不懂得大明律,更不可能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请讼师来看有没有陷阱,肯定更信任官方的制式合同啊。

这么好的事情,又是怎么执行不下去的呢?

方知府也是做过一段时间官员了,对于官场的陋习很了解,他说道:

“问题就在这最后一步,那些狡诈胥吏将官契藏匿起来,百姓去官府领官契,就推说雕版坏了或者印坊出事,反正就是拿不出官契来,不给百姓买卖的田产过户。”

“等到催的急了,再拿出自己藏起来的官契,让百姓高价购买。”

“不给钱的这些胥吏就不给过户,拖的很多急着卖田的百姓不得不借贷高价购买官契,后来科道上书言承官契的弊病,最后放弃了使用官契。”

方若兰目瞪口呆,竟然是这样的原因?

方知府又说道:“要丈田,就要户房那些吏员帮书去丈,这土地买卖多了一个环节,岂不是又让这些胥吏有了盘剥的手段?”

方若兰低头沉思,她现在才明白要做一个好官的难处。

府县中能写能算的读书人,再差也是寒门子弟,所谓寒门也是门,好歹也是林清材这种大家族的弟子,或者几代的书香门第。

让他们去清丈土地?怎么可能将豪门大户隐匿的田产查出来啊。

而这些胥吏平日里只要有机会,都会想尽办法盘剥百姓,要是让他们去丈田,那肯定老百姓被刮的更惨。

而且官员往往三五年一任,有些地方官要是有人提携,一两年就可以升迁。

又何必要自己生事端,非要将隐匿的田地查出来呢?

就在方家父女讨论的时候,苏泽也上完了县学的课程,海瑞没有直接散学,而是将三人留了下来。

海瑞看着苏泽问道:“汝霖,熊岳的事情我也是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熊父在县衙告状也是我帮他请的状师,可是衙门甘结已签了,为何你还要横生枝节?”

“唆使他人争讼,这可不是读书人该做的事情。”

苏泽挨着训,此时的海瑞还是一个刚刚进入官场的新人,也是一个将《大明律》封为圭臬的迂人。

海瑞自然没有脱离这个时代传统士人的思维。

那就是诉讼是不好的,民间的诉讼多是因为教化不好,要劝解百姓不要告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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