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雪手上的动作都慢了几分,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方凌云,满地的狼尸她视若无赌,小凌哥挺有才华的,这话儿说的,都快要让她动心了。
可是……可是小凌哥好不要脸,什么叫孩子是美味可口的良药!想到这儿,江雪连脖子都红了一大片,小脸红润的象大苹果,还好有轻纱挡着,要不然就危险了,谁见了都会想要扑上去咬一口。
“小凌哥你羞不羞。”江雪的声音在颤抖。
姑娘的颤音瞒不过耳聪目明的方凌云,好啊好啊,姑娘心动了,一时间,满心欢喜,男追女就要脸皮厚。
在夜静更深之时,篝火闪耀,狼尸展示出英雄的壮美,方凌云放声高歌,用他还算能听的声音,演义出一场别样的恋情
东边的山边上有两头牛,公牛对母牛说Iloveyou。母牛对公牛说你羞不羞,公牛说不羞不羞Iloveyou。
完美,一首小曲述钟肠。
“满天星斗作证,我方凌云一定会对江雪好的,一生一世。”
江雪被逗乐了,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天空,今日乌云盖天,勉强能看到一两颗星辰,这也就是在北疆的TCD区,没有工业污染,换成东南沿海地区,就这天气,能看到星星才怪呢。
“小凌哥,你忘了件很重要的事情哟。”心里很甜,姑娘却够冷静。
“什么重要的事情?”方凌云问道,在心里想了一圈,好象没什么比私奔更重要的吧。
“小凌哥你认识我,还不到六个小时。”江雪抿着小嘴说道。
“啊!”方凌云瞬间被打入地狱,为什么感觉已经认识江雪很久了呢,他可不是闪婚爱好者,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会很晚才结婚,一切随缘,只要稍有不顺眼的地方,坚决不凑合,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么不娶,娶了就不能离。
就算看错了人,那也是自己的眼力问题,自己约的炮,再丑也得含泪打完。所以他始终认为,挑老婆要认真认真再认真,一站二看三通过是远远不够的。要看了再看,看完再看,处了再处,翻天覆地的认清对方的本质,直到以自己的智商,再也看不出问题来,再去问妹妹的意见,毕竟自家的妹子智商比他高多了。
在方凌云的认知之中,基本上要处上三年以上,同居五年,才有可能考虑结婚的问题,他不在意婚前同居,可那张薄薄的结婚证书,代表的不可只是法律,责任重如泰山啊。
妞可以常泡,婚不能轻结。
这才是他方凌云的婚姻观,结果呢?结果呢?
见鬼了,六个小时啊,连半天都不到,冲动已经不是魔鬼了,它超越了大魔王,达到魔神的境界,在短短的六个小时里,击碎了他二十多年的人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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