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一向过的就不是那么有钱的日子。
而不是那么有钱的日子,他也是快乐的。
这银子不花,放在他这里是浪费,还要担心被人偷,如果拿去大把大把花了,也是浪费,甚至是有着一种罪恶的浪费。
毕竟这一路行来,他路过了些繁荣的城镇,那里许多人喝得起茶听得起书,赌坊和青楼到处都是,而有的地方却是很穷,小孩儿面黄肌瘦,连鸡蛋的味道有没尝过,有的农夫累死了,也买不起一副薄皮棺材下葬。
所以这些金银在他这里,还真成了阿堵物。
于是最玩意儿,就是适合捐了。
捐给谁,段云心头自然早就有数。
菩提善堂应该是他最信任的宗门了。
于是他决定捐给菩提善堂。
慕容兄弟应该是第一次这般捐钱,第一次总是激动和兴奋的,他甚至提前感受到了这种快乐。
不知道为什么,和段云在一起,他有了好多个第一次。
以前想也没想过的事,如今一件件做了,非但没有任何不适,反而有一种快乐之感。
这个人就像是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让他的人生充满了不同的体验。
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喊出那句话——“我要当大侠!”。
这也是他本来想要死了,却越来越不想死的原因。
既然这沉重的阿堵物有了落脚处,两人只感觉身心都轻松起来。
冬日,阳光明媚,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很是舒服。
段云和慕容兄弟皆不由自主的掀开了车厢的帘子,享受这难得的好天气。
拉车的马是好马,步伐稳健,强而有力,驾车的车夫也是一把好手,你在车厢里喝酒,酒倒在杯中,却不会洒出一滴。
这是把金子捐出前的享受,段云和慕容兄弟也绝不吝啬这享受。
他们晒着太阳,喝起了酒。
穿越过来时,段云是不喜欢喝酒的。
这世界寻常的酒和上一世的白酒是同一物种,显得更粗糙,远没有肥宅快乐水好喝。
可喝着喝着,他却品到了味道。
特别是和慕容兄弟、沈樱他们一起喝酒的时候,那滋味更是不错。
如今两人慢慢饮着酒,说起一路上的趣谈。
段云忍不住说道:“其实我在沅陵还有一位认识的人。”
慕容兄弟说道:“那位赶尸的兄弟?”
段云点了点头,说道:“也不知道他成亲了没有。”
慕容兄弟说道:“你怎么不去问问呢?说不定还能喝上一杯喜酒,我知道沅陵这地界,通常是过年前后成亲。”
段云笑着道:“那倒不必,我们出来得够久了,总不能耽误了过年。”
慕容兄弟神情变得严肃,说道:“你说得有理!”
人不能不吃饭,人也不能不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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