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一点儿,也不算特别会,对付能吃吧。”
李牧从仓库找到一块牛肉,程家数日前送来的,放在冰砖上头冷冻,保鲜的同时,又不用担心变质。
李牧切了一些肉片下来,找到珍藏起来的“安息茴香”,撒了一点儿在上头,然后放到锅里翻炒。这个菜在他前世,叫做“孜然肉片”,是他最喜欢吃的菜之一,做法简单又好吃,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王鸥把粥盛出来,看着李牧忙活,忽然见他额头上有几颗汗珠,挽着袖子帮他擦了。
李牧瞧她一眼,王鸥报之以微笑,李牧也笑了。他很享受与王鸥在一起时候的“省心”,但又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子一样,有点说不清道不明。
李牧拿了个盘子,把菜盛出来。虽然只有一盘菜,但也够俩人吃了,原本只有粥跟鸡蛋来着。
“尝尝,怎么样?”
李牧夹了一片肉放到王鸥的碗里,殷切地看着她,等待着表扬。
王鸥看着碗里的肉,却有点犯难。她的口味很素淡,虽然也不是素食主义者,但确实几乎不怎么吃肉,牛肉更是不知道多久没吃了。可是情郎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做出来的,不吃吧,怕他伤心,看了李牧一眼,还是夹起来放进了嘴里。
“好吃不?”
“嗯嗯!”王鸥用力点头,李牧傻乎乎地笑了起来。他和王鸥在一起这么久了,其实是知道她的口味的,他是故意做这个菜,想让王鸥吃点肉。若是换了李知恩,他就要做素菜了,这妮子随身带着一个小包,里头满满的蜜饯和肉干,嘴里都不带闲着的。昨晚李牧搂着的时候,很明显可以感觉到丰腴了不少。
“鸥,喜欢这种生活么?”
“嗯?”王鸥好不容易把肉片咽下去,抬头看向李牧,美眸之中有一丝不解:“夫君指的是什么?”
“就这样平平淡淡的,一日三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喜欢么?”
王鸥点点头,笑道:“喜欢呀,和夫君在一起,什么样的日子都喜欢。”
李牧无奈道:“你呀,不要总把我当成小孩子一样哄么。我是你的夫君,又不是你儿子——心里怎样想的,就怎样说,你我夫妻,有什么不好说的?”
“唔、”王鸥听李牧这样说了,想了想,道:“其实我最喜欢夫君作诗的样子,旁人作诗,都要想题目,韵脚,然后想尽办法的应景、点题。而夫君作诗呢,行云流水,没有一点刀砍浮躁的痕迹,洋溢着一股发自内心的自信,把旁人都比了下去。那种意气风发,昂扬肆意的神态,是最让我着迷的了。”
“啊、这样、”
李牧的表情有点僵,自家人知道自家的事儿。他哪会什么诗文,每一句都是抄来的,王鸥说喜欢他作诗的样子,这哪是喜欢他呀,这是喜欢李白呀。
李牧摸了摸鼻子,道:“那,若我不会作诗——你还喜欢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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