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战斗让艾布拉姆斯感到了绝望。
“通知内志人,让他们上,命令坦克部队准备后撤。”
看着绿洲上一道道冲天而起的烟柱。这位第二次尝到失败滋味的美军指挥官对他的参谋长说道,现在战斗对他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继续打下去徒然让更多美军士兵送命,更何况这又不是保家卫国的战斗。纯粹为了石油公司利益不值得让更多美军士兵付出生命。
“五年内,除非我们使用核弹,否则在陆地战场上就最好避免和明军交战。”
紧接着他说道。
他的参谋长黯然地转身下达命令去了。
两分钟后,距离战场不远的一处山谷内,内志王国某位亲王殿下鄙夷地看了看转身离开的美军顾问,然后向身后一招手。充满豪情地喊道:“兄弟们,该轮到我们上场了,让世界都看看,不只是什叶派能打仗,我们也一样可以为信仰献身,内志的勇士们,跟我冲啊!”
紧接着他猛然一扭油门,座下……
呃,摩托车,而且还是大明产的摩托车。
在他身后是无数各种牌子的摩托车,从大明产的猎豹摩托到米国的哈雷,甚至还有西德的宝马,不列颠的诺顿,三枪,共同汇成恍如四十年后新华农民工大军一样的摩托洪流,在各种各样的发动机轰鸣声中奔流起来,每一辆摩托车上,除了骑手以外还有一名肩扛火箭筒的射手,而且不论骑手还是射手身上都捆绑着炸药。
好吧,这就是内志人的垂死挣扎,他们已经没有别的办法来击败敌人了。
“该死?米国人什么时候埋伏的援军?”
战场上正在亲自指挥战斗的第六集团军司令丁烽,被侧翼突然出现的漫天沙尘吓了一跳,这样的大战对于明军将领也是难得的,虽然作为集团军司令他没必要亲自出马,但还是忍不住现场观战的yo惑,而内志美军的实力他是一清二楚,基本上主力装甲部队全在这儿了,可远处这明显装甲集群搅起的尘埃……
“最少一个装甲旅。”
他身旁第六装甲旅旅长表情凝重地说。
“派出侦察机!”
丁烽立刻说道。
两架小鸟直升机立刻起飞,在地面十米高度飞行避开美军ho克导弹系统跟踪,然后直接飞向内志摩托大军制造的漫天沙尘,很快它们就把真实情况带了回来,看着照片上那潮水般的五颜六色摩托车,丁烽的下巴都快砸地上了。
“这他玛比战士们还疯狂,他们不会觉得这些摩托车就能对抗我们的坦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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