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时彦说完话,人就走了。留唐羡一个人在餐桌上,发呆愣神,好半天才缓过来。
还有两个月,她还是盛太太……她有说不是吗?他突然间发什么脾气?
莫名其妙。
她仰头喝了杯水,把疑惑随着清水一股脑地咽下去。她这人没什么优点,就是乐观主义想得开,生气也好困扰也好,给点时间缓一缓,马上就能自动恢复,什么事都不往心里去。
唐羡抬手摩挲了两下眉骨,玻璃杯中映出的倒影,她长发红唇,黛眉微蹙。
当务之急还是她妈的病要紧,再一个是被她妈卖掉的房子。且不说这笔钱到底还不还盛时彦,她自己刚回国还没工作,跟她妈在医院一连住了三天,病床费比住高级酒店都贵,再这么下去,坐吃山空,也不是个长远的办法。
转眼,她想起了一个人,宁夏,她从小到大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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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这不是盛太太嘛……什么时候回的国啊?回来也不通知我一声!”
宁夏一进门就笑得如沐春风,板寸头,白西装,两手插裤兜,不说话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女的。
“别打趣我!”她对盛太太这个称呼一向敏感,尤其刚才还被盛时彦强调了一番。
唐羡还坐在刚才吃早餐的那家面包店里,帮宁夏点了杯咖啡,自己的面包撤掉,又换了杯鸳鸯奶茶。
“说正事,我现在没地方落脚!”
唐羡把她回国这几天的经历原封不动地给宁夏复述了一遍。她们俩的性格,都是属于没心没肺的那种,但宁夏比她更甚,活像个假小子,两个人也不像一般的姐姐妹妹那种成天要腻在一起,三天不见面就得打通电话慰问一下之类的,她跟宁夏是属于那种铁闺蜜,没事不联系,有事迎头上。
这要是放在上个世纪末的香港电影里,那她们俩就是24k纯正的山鸡和浩南啊。
只可惜她们俩生不逢时,大陆的生活是和平又安逸,更何况她和宁夏又是女儿身,正所谓是空有一身义气却又无处施展。
“哎!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你没地方住,去我那儿啊!”宁夏一拍桌子,前手撑桌面,后手搭椅背,单腿翘着二郎腿,脚尖猛晃,白皮鞋晃得刺眼。
唐羡让她消停点,隔壁桌还有别的客人呢。
“我能去,我妈能去吗?”
她在这座城市出生也在这里长大,从小交往的这些朋友里,她妈最看不上的就是宁夏了。
不为别的,老人家就是一直不相信她是个女的,尤其是她结婚以后,她妈更是千叮咛万嘱咐,耳提面命三令五申地让她离宁夏远点,免得哪天被她拐跑了,这街里街坊低头不见抬头见,说出去嫌丢人。
唐羡也是服了她妈,脑洞开的那么大,她跟宁夏要真是有一腿,那俩人早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成了,后面还有盛时彦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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