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白痴,就象这一次,我那个老爹在鼓山城里面忙了一阵,动员这帮蠢蛋离开,可是却偏偏有些人在他们之中挑动不安情绪,宣传故土难移之类的说法……几句话就让那帮家伙拿了他的钱却一动不动……他们怀疑同样有着一个组织已经开始在混血会内部形成,正是他们一直在进行破坏的活动。”
半精灵小姐露出一个‘英雄所见略同’的表情。
“什么样的组织?”
“不知道……半精灵里面比较好的,信仰陛下的几乎都已经到了你的城里,剩余的家伙们,哼,走私,绑架,勒索,窝脏,高利贷,赌博和抢劫……他们什么不干?其实我一直就劝我家那个老头放弃他们,但他却一直也不肯。
黑帮本就是人员混杂的地方,不讲求身份,只追求能力,正适合作为半精灵们这种身份上较为尴尬的存在,安身立命的场所,所以混血会之中的荆棘一派,从事的事情也相差不多,
这一次的事情说不定会有些麻烦。
毕竟是要带走相当数量的人,对于任何一个领主来说。人口都是极端重要的资源,不可能轻易让人带离,毕竟人口就是税收,那是领主们的根本,若是零星的三头五百人的迁徙,或者地方上还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混过去。可这一次不同。
两万人啊,其中还不仅仅是半精灵而已,还有一些和半精灵有关的人类,即使全部都是平民,那也是一笔财富。可现在还有一些是商人和手工业者。
爱德华确实是拥有名正言顺的资格的,他只是动用了一下通讯水晶就从詹姆斯那里弄来了一张国王陛下签署的敕令,不过在这个时代,国王陛下这个头衔,可并不一定就那么光辉万丈,天子之令,天下莫敢不从,那可不仅是封建制度就能办到的,起码还要加上一个极端中央集权的**政体。还有几千年的时间潜移默化根深蒂固才行。
对于一位神祇而言,信徒是很重要的。
有一个简单的比喻,就是信徒之于神祗,就像是金币对于商人。
神祗数量极多,这似乎是由于这个宇宙的力量感构架所决定的,只要拥有了神性,即使是软体生物这样的低级存在也有可能成为一名神祗……虽然机会微乎其微。但也不等于零。比方说幽暗地域里。那个古老的软泥怪之神关纳德、
但神祗想要拥有力量,展示神迹,就需要有着信奉他的信徒,为其提供信仰之力。无数的岁月之前,众多神祗互相争夺信徒,特别是管辖领域有重叠部分的更是冲突激烈,大大小小的宗教战争持续了数千年,无数神祗陨落,又有无数强者,幸运者得到神性。成为新的神祗,加入到这旷日持久的战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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