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最新期刊你看了吗?”
“昨天刚出刊我就在星网上看了。”
“这算什么,我已经预定了实体版,下周就会寄到!”
另外几人羡慕道:“这么好?”
“嘿嘿,我姐夫是编辑部的,我问他走后门要的实体版,听说这个月的期刊早就脱销了呢。”
新的一周开始时,在学生间热议的,不再是两个学院之间的八卦,或者守护学院今天又有多少人被萧首席拒绝?引起人们关注的,是最新出版的权威刊物的头版文章。
这是本期期刊上最受人热议的一篇论文。之前学界的普遍观点是:只要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侵害,并达到需要被规制的程度,被告人就要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该论文的论者提出了一个鲜明的观点——如果对侵害结果的产生被害人自己也有责任,就可以减少被告人的责任承担。
他略具了两例。一例是,两个异能者争执斗殴。如果被害人一方先挑衅对方而引起侵害,被害人也必须对自己先前的挑衅行为负责,减少被告人的责任。另一例是,如果一个少年明知自己没有资格驾驶机甲,采用瞒骗的手段欺骗过机甲驾驶公司,即便因为驾驶公司的机甲而受伤,被害人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自己行为自我负责,这就是被害人自我答责的要旨。
在论文的最后,论者总结道:被害人与控方的控诉权不应漫无边际地扩大,而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被告人的辩护权,在目前的星际法治环境中受到过多忽视。这并不是一个好的现象。
此论文一出,瞬间在学界投下一枚重磅炸弹。因为在此前从没有人想过,一个事件的受害者本人也要对自己的受害负责。
这本就是一篇引起争议的文章,而在看到最后署名的萧奕巳三个字时,很多学界大拿都懵了。这么陌生的名字,是哪里冒出来的牛人?
最后一查更是惊呆所有人眼眶,这个萧奕巳根本不是哪位不出世的学者,而是一名在校学生,还是一个刚入学没多久的一年生。萧奕巳的身份暴露出来后,彻底引起了轩然大波。大部分学者认为,这是一个还没有学术基础的黄毛小儿信口雌黄,对于这篇论文的学术性产生质疑;只有一少部分学者表示萧奕巳的观点给了他们新的启示,这有可能会将现在的控辩模式引导向一个新的方向。
一时间,贬斥的和表明支持观点的学者们纷纷搭起擂台对仗。各种学术论文,如雨后春笋般的往外冒。
学界的骚动自然是一回事,而对不关注学界风波的一般民众而言,萧奕巳简直是个明星人物。尤其是在知道对方还是个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后,就连八卦媒体都围了上来。
“这里还有篇。哈哈,。喂喂,这家报纸,直接把你和慕梵一起挂上了,卖点十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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