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忙完工作,和道具组的工作人员把片场收拾好,还没等离开,刘德桦就匆匆忙忙的赶来,张口就问:“可以下班了吧?”
“刚刚收拾好,有事?”杨林随口问道。
刘德桦说了一句:“带你去见一个人。”就拉着杨林往外走。
杨林一头雾水,直到上了刘德桦新买的那辆二手车,问道:“见谁呀?美女?”
刘德桦神秘兮兮的道:“到了你就知道。”
杨林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上,上上下下打量刘德桦,狐疑的道:“老实说,你不会把我卖了吧?”
刘德桦脸色一僵,刚想开口说话,杨林就笑着打断他:“卖了倒也没关系的,不过兄弟一场,记得卖个好价钱。”刘德桦的姓格他很了解,绝对不会做对不起朋友的事。
刘德桦心里对杨林的信任很是感动,但也有些不好意思:“是这样,今天中午和lam哥吃饭,我一时兴起,就唱了几句你昨晚那首歌。Lam哥很喜欢,就想把这首歌买下来。我知道你的现在情况,就自作主张约好了lam哥谈谈。”
杨林奇道:“谁是lam哥?”
刘德桦响起杨林大陆仔的身份,对香江娱乐圈很是陌生,解释道:“就是林子翔。”
挑!原来是人家原唱找上门了!杨林先是心里一紧,接着又仔细回想一下,这首歌这时候应该还没面世,而且作词作曲都不是林子翔吧?那就不会有撞车的危险。
杨林吁了口气,心思又活动开了。
今后事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当然是影视方面。以他领先几十年的拍摄技术,以及脑袋里无数经典的故事情节,若是还不成功,简直就是“穿越界”的耻辱。
但是脑袋里那些珍稀的资源,也不能浪费。
《寻秦记》他看过,《大唐双龙传》也看过,而且都不止一遍。但要他默写出来一部,一向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是引以为豪的杨林,自问做不到。故事情节可以写出来,但一部书怎么写?能全本记住《大唐》的,杨林认为那不是人脑,而是电脑。
别说是一个故事,就算是同一句话,黄易写出来的和你写出来的,肯定不一样。要不然怎么人家名扬天下,而你要混到穿越?
所以默写某位大大的某部神作,这事儿杨林没那能耐。
但是歌曲不一样。那些经典的歌曲十几二十年的传唱下来,早已深入脑海。曾经修习过谱曲的他,“剽窃”几首歌曲简直易如反掌。拿几首出来卖钱,改善一下生活,貌似也不错。杨林可是一位纯正的享乐主义者,他能吃苦,但有享受的机会,绝不会放过。
换句话说,那就是能躺着的时候,他绝不会坐着。但是应该快跑的时候,也绝不会慢慢的散步。
刘德桦见杨林走神,以为他不高兴,歉意的道:“抱歉阿林,我应该事先经过你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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