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玉兰笑着说:“他说是想更好地为你服务。”
徐正华不由失笑。
江亮筠之前是独立执业的律师,有一家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但后来好像越混越差,他的律所倒闭,这才加入到别的律所打工。
现在看来,拿到自己的承诺之后,他要独立出来了?
他做事情的确勤谨,能力也不差,再加上大家已经在过去的半年里多次接触了,徐正华还算比较信得过他,所以之前不但把他签成了自己的私人律师,还承诺给他,将来公司正式开始运作,会把公司的法律业务也签给他。
看来他是看好自己这家公司的发展,所以并不愿意他目前工作的那家律所来吃这笔业务,干脆就直接出来单干了。
也好,将来大家都正式办公了,有些事情也好就近商量。
“行吧,改天去瞧瞧!”
…………
这一次没再出任何的幺蛾子。
合同谈好敲定之后,徐正华亲自赶过去,跟东方之星签下合同。
第一份,是正华音乐以150万的价码,买断徐正华的歌手约。
第二份则是双方就徐正华的新作品《伤痕》,达成了合作制作的协议。
如果不出意外,这首歌将会成为靳晓青新专辑的第一主打歌了,也将是真正负责带动她这第二张个人专辑销量的。
当然,这一次赵天平的态度极好,所以,徐正华也不排除会为她再拿出一首第二主打的可能——两首主打歌毫无疑问会更稳当。
《千千阙歌》无论热度、口碑、销量,都毫无疑问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高度,本周刚刚又拿下了第四周的A榜冠军,但这张单曲碟已经可以确定超过了500万张的销量,注定它对新专辑的带动能力已经大打折扣了。
还需要新歌继续带。
当然,在专辑上市之前,靳晓青不会再发单曲了。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徐正华已经不需要再用成功的单曲来证明自己了。
在关于《伤痕》的合约中,除了按照之前谈好的,正华音乐会拿走49%的版权之外,徐正华个人在这首歌中的版税,也参照之前跟小岛唱片就《把耳朵叫醒》达成的协议,执行了高达18%的个人版税。
并且在这份合约里,还特殊规定了,一旦《伤痕》被选入靳晓青的专辑,无论专辑中的曲目还都有什么,也无论还有多少首,徐正华都将获得整张专辑3%的收益——如果专辑只有十首歌的话,那么加上《千千阙歌》将会自动获得的1.4%,徐正华将在她这张专辑中占据4.4%的版税。
这是当红大咖打造主打歌应得的权益。
这头搞定了跟东方之星的合约,一转头,徐正华就跟自己的正华音乐签下了一份五年三专的歌手约——按照当初跟启明星签下的长期合作协议,正华音乐需要在三个月内把徐正华的歌手约签下来,且规定了必须是五年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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