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华,你下首歌,想跟杜雪岚合作?”
关于《眉飞色舞》的合作谈判才刚刚展开,徐正华就忽然接到了何建良打来的电话——而且时间掐的特别好,一点整,徐正华正好会回到宿舍的时候。
只因为杜雪岚的管理人,是何建良在小岛唱片的头号大敌。
这帮人,内斗技能真都是点满了的。
撒谎毫无意义,徐正华坦率承认,“是啊,我觉得那首歌会比较适合雪岚。”
“其她人不行吗?公司里还有几个女歌手,实力也都是有的,虽然没有杜雪岚红,但小菁跟你合作之前,不也是什么都没有?现在又如何?所以对你来说,这是无所谓的不是吗?实在不行,你相中谁了,我去把她签过来!”
他态度诚恳。
语调甚至微微的带了一丝谦卑。
“只是刚开始谈而已,还不一定谈得成谈不成,我目前是觉得雪岚比较合适这首歌罢了,何总,你没必要那么紧张吧?”
“我跟他不和,你知道的。”
忽然就语调低沉起来,似乎隐含威胁了?
呵!
“我说过,只是刚开始谈!”
徐正华语调随意,“何总,你明白我的,我这个人……比较任性。”
电话那头,何建良沉默片刻,说:“小菁的专辑,你会参与吗?我记得你们关系很好,当初她跟你站到同一阵线,来威胁我来着,当然,你们成功了!所以,你会给她写新歌的,对吗?”
尼玛,变得真快!
果然态度也没有多么坚决!
所以碰了一下就马上缩回去了,马上无缝衔接开始打人情牌了?
本来就是如此,创作人虽然大多都会习惯于跟某一个或某几个歌手常年合作,但理论上来讲,只要是没签相关的长期合作协议,那么,没有人能够限制一个创作者下首歌跟谁合作。
“当然!小菁是我朋友,好朋友!”
徐正华刻意在那个“好”字上强调了一下重音,“但专辑还早,接下来我想再给她做一首单曲。”
电话那头,何建良似乎是松了口气的样子。
声音里开始带笑意了,“那太好了,那我可就等你的新歌了。”
“没问题!对了,何总!据我的经纪人管姐回来跟我说,刘总刚见到她的时候,态度可不是多好!管姐甚至说,这很可能就是暂时没谈成的关键原因!可见你最近是没少给人家气受啊!你何总是痛快了,我这可是跟着你吃了挂落啊!得算你欠我一瓶酒了!”
何建良哈哈大笑,异常爽朗,“没问题!我欠你的!”
…………
关于《眉飞色舞》的谈判,并不算顺利。
管玉兰代表徐正华,陈邦道代表杜雪岚,一起去见杜雪岚在小岛唱片的管理人——那位与何建良相当不和睦的刘总。
对于两人要合作徐正华的下首作品,那位刘总没有丝毫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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