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东林七君子黄尊素长子,汉族,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字太冲,一字德冰,号南雷,别号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蓝水渔人、鱼澄洞主、双瀑院长、古藏室史臣等,学者称梨洲先生。黄宗羲学问极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与弟黄宗炎、黄宗会号称浙东三黄;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明末清初五大家”,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与陕西周至李顒、直隶容城孙奇峰并称海内三大鸿儒。
黄宗羲对经济的观点由现代学者秦晖总结,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
明清思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称为“黄宗羲定律”。***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曾提到这一定律。
黄宗羲反对日益苛重的赋税[3]征收。他说“吾见天下之田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指出江南的田赋特重,有些田亩将一年的产量“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于“暴税”的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指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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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0c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指田赋征银,银非农业生产之所出,纳税者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黄宗羲提出的赋税主张是,第一,“重定天下之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分别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为五亩,即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
黄宗羲多才博学,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以及释、道无不研究。尤其在史学上成就很大。清政府撰修《明史》,“史局大议必咨之”(《清史稿》480卷)。而在哲学和政治思想方面的黄宗羲,更是一位从“民本”的立场来抨击君主**制度者,真堪称是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的政治理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
《明夷待访录》一书计十三篇。“明夷”本为《周易》中的一卦,其爻辞有曰:“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人攸往,主人有言。”为六十四卦中第三十六卦,卦象为“离下坤上”,即地在上,火在下。“明”即是太阳(离),“夷”是损伤之意。从卦象上看,太阳处“坤”即大地之下,是光明消失,黑暗来临的情况,意光明受到伤害。这暗含作者对当时黑暗社会的愤懑和指责,也是对太阳再度升起照临天下的希盼。指有智慧的人处在患难地位。“待访”是等待贤者来访,让此书成为后人之师的意思。另外,“明”就是太阳,亦称为“大明”,暗合“大明朝”;“夷”有“诛锄”之解,又有“视之不见”之解,暗含作者的亡国之痛。该书通过抨击“家天下”的**君主制度,向世人传递了光芒四射的“民主”精神,这在当时黑暗无比社会环境下是极其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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