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交通便利,环境优越,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都是商家必争之地,两人在街头走了几百米,就进了一家大型百货商场。
“我在暮色干了两年多,从没见过沈叔有过别的表情。”在四楼的男装区,乔雅丹一边翻着衣架上的服饰,一边说道:“上次有两个客人喝多了,在酒吧里打架,打的头破血流,沈叔来了,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把他们丢出去了。你今天能让他露出吃惊的表情,很了不起了。”
“是么?那我很荣幸。”
“小样!看你臭美的。”
“我哪有。”
“刚才那曲子,真是你临时写的?”
“谁会闲着没事拿玻璃杯当题材写曲子?”方晓说完,又加了一句:“再说我宿舍里只有塑料杯,没有玻璃杯。”
他刚才虽然没唱歌词,但那曲子纯净又干净,优美又伤感,非常符合玻璃杯透明美丽却脆弱易碎的抽象气质,乔雅丹不疑有他,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问道:“你这么有才,以前怎么不表现?”
“大巧若拙,大智若愚,我的人生理想,就是做个大隐隐于市,混吃等死的高人隐士。”
“你就装吧你!”乔雅丹大笑,然后拿起一件衬衫,在方晓胸前比了一下,说道:“这个好看,你试试?”
方晓看着那色彩斑斓,印着各种花卉图案的热带海滩风格休闲衬衫,皱眉说道:“这个也太夸张了吧?”
“试试嘛。”乔雅丹把他对试衣间推,说道:“在酒吧上班,穿华丽点,才能勾搭美女。”
自己穿的好像卖菜姑娘,却把我打扮的好像金刚鹦鹉……
方晓心头腹诽,不过也没反对,走进试衣间,三下两下就换好了,走出来之后,乔雅丹的表情和昨天的许可如出一辙,大惊小怪的说道:“方晓,你真是衣服架子,不去做模特可惜了。”
她绕了半圈,打量了一下,又说道:“就是太瘦了,再多点肌肉就好了。”
“有一米八以下的模特吗?”
方晓吐槽,他看了看镜子之后,也觉得不错——这个身体骨架非常正,四肢又修长,五官虽然不够精致,但是浓眉挺鼻,轮廓分明,如果再有一身像沈叔那样的肌肉,会非常有型。
不如留个胡子?
或许我可以朝偶像明星的方向发展?
方晓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任由乔雅丹拖着,在商场的男装部绕了一大圈,又买了条磨白破洞抓痕的牛仔裤,然后杀上五楼,去买鞋子。
女人逛商场的劲头,男人是望尘莫及,方晓试了几双鞋之后,就有点烦了,在一家运动鞋门面里,他随手拿起一双看起来比较顺眼的透气跑鞋,说道:“这个不错,就它吧?”
“这位先生真是好品味,这是刚上市的夏季新款,清爽透气,时尚新潮。”服务员很热情的拿过来一双相同配色的女鞋,介绍道:“这款是情侣鞋,这位小姐不如也试试?你们俩很般配,穿着走在一起,一定很好看,而且两双一起买的话,打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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