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维斯就是如此。早在细心觉察到霍克的改变时就已经活了过来。此时一声里维斯叔叔,不是冷漠的称呼为管家,更是暖了心,温了情。再来一声问候和漫不经心才显得真诚的谢谢,这就已经足够了。足够父辈们为小辈做任务事!
长辈们要的其实并不多,是吧?
里维斯眯起了眼,眼里精光跳动,轻声喝道:“霍克,抬起头来!”
霍克茫然抬头,被里维斯眼里与往日太大不同的光芒惊到:“里……里维斯叔叔!”
里维斯走上前,把双手自袖中抽出,霍克才看到,一柄精巧的匕首一直扣握在他右手掌心里。匕首体积很小,但是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刃身开着狰狞的血槽,一点都不用怀疑它的杀伤力。
“里维斯叔叔?”
里维斯笑笑,将匕首扔在桌上,道:“这城堡里的守卫一直是我在安排,不敢说如同铜墙铁壁,但这些年一直没人能侵进来动你分毫。所以,要剌杀你,当然是我最合适。”
霍克变了脸色。却没有作声。
“怎么,哑巴了?”里维斯心情大好。打趣霍克。
霍克讪讪的道:“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突地抬起头,道:“不过我知道,里维斯叔叔不会动手杀我。要杀我的人,有可能是任何人,甚至是父亲我都不会太吃惊。但绝对不会是你或是那只牛头!”
“哦。你知道?”里维斯笑。
霍克点头:“说不出为什么,但我就是知道!”
里维斯欣慰的笑:“不错,不错,我终究是没看错你。维吉尔皇家里,大约就只有你还会懂得信任人。”
霍克讪讪的笑:“呃……以前也是不会的。但在帝都,有个朋友教过我,要学会去信任人。因为总有些人会信任你,爱护你,与权利地位金钱无关,只和感情有关。我认为。那些人里,里维斯叔叔就是一个。”
里维斯看着霍克,觉得自己的选择从来没有像眼下这么正确过。笑问:“你这朋友叫什么?”
“徐铮。”霍克轻轻的笑:“也是个二王子。塞缪斯家的。一个捣蛋鬼。无法无天的家伙,但实在是让人喜欢得紧。”
“皇家也能教出这样的人来?奇迹!”
“他就是那样的人,像平民多过于像王子。呵呵,刚到帝都时我还和他斗,斗输啦,不过赢了个朋友,还是算我赢。哈哈!”
里维斯捡起匕首。重新笼回衣袖里,道:“替我谢谢他。有这样的朋友是一种福气。”
霍克点点头,又指指里维斯衣袖:“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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