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吻了一下林志高的额头,微笑道:“这是双赢。”
林志高突然想道:“你对你儿子说我是一家之主?”
“没错。”
“那我是不是每个月该给他一些零花钱?”林志高摩挲着下巴琢磨:“毕竟一家之主是要养家的那个人不是么。”
约翰囧了一下:“林,bas的费用我出就好,他是个很会花钱的小子。”
“那我就不叫一家之主了!”林志高抗议:“万一被你儿子看破就不好了!”
“……sebas看不破的。”
“养家让我有安全感。”林志高掰着手指头计算:“是不是等塞巴斯蒂安搬进我的房间后,我再当着他的面给你一份家用?这样好像更会使他信服一点。”
“林,你入戏了么?”
“回家的路上我们去超市采购吧,家里的冰箱空了。我想吃你的做的意大利面,还有奶油蘑菇浓汤。”
“……你是一家之主这句话,是我为了骗sebas才说的。”
林志高慢吞吞的抬头,指责约翰道:“但这是你说出口的话。”
“……对。”
“对你儿子来说,这是真的。那么对我来说,这也是真的。”想了想,林志高又加了一句:“起码在塞巴斯蒂安走之前,它要变成真的。”
约翰终于明白自食苦果是什么味道了。
……
林志高以前在法国马赛打场比赛的时候,曾经见过塞巴斯蒂安一次,在拉波为尤文图斯球员们举办的化妆欢迎会上。那时候他只记得塞巴斯蒂安长得特别俊美,个子也高高的,穿着一身阿拉伯王子服饰的他看起来特别有异域风情。
现在再次见面,塞巴斯蒂安已经变成了一个完全的美国式男孩了——头发凌乱的支楞着,肤色被晒得很健康,穿着运动,身上洋溢着一股自由开放的气息,表情桀骜的一个人拉着行李箱站在达芬奇机场的候机大厅中,引来路人的纷纷回头关注,就是他的神色中带着点阴郁,大约是心情不佳的缘故。
当林志高穿着球衣和约翰一起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少年的神色明显一怔,然后目光就粘在了林志高的球衣上。
“我刚打完比赛,还没来得及换衣服。”林志高尴尬的摸了摸鼻子,然后伸出右手:“林志高,你可以叫我林。”
“我知道你。”塞巴斯蒂安跟林志高握了一下手,但两人右手的接触面积不过几根手指而已:“我在《洛杉矶时报》看到过你的新闻,就在前不久。”
身穿尤文图斯10号球衣的林志高出现在达芬奇机场这样一个人流量庞大的公共场合中,显然就是一台全自动高强度的目光吸引器,路过行人没一个不对他行注目礼的,约翰担心一会儿林志高再被包围了,于是三人抓紧时间离开了达芬奇机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