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武功再高,干不过菜刀,铜墙铁壁,扛不住导弹。
玉米太凶悍,咱可以连根拔!拔不起来,就拦腰砍!宋默不相信,几百个大活人还对付不了几棵玉米!
英勇的图罗被抬进了黑诊所,金色骑士艾尔特再度闪亮出场,距离玉米田边五米站定,身上金色的斗气升腾,拔-出长剑,大吼一声,一道凌厉的剑气刷的劈向了玉米田!刚刚还威风八面的玉米,顿时纷纷倒地,萎靡不振。正如宋默所料,只要砍了玉米杆,上面的玉面棒-子,瞬间没了一点杀伤力。
艾尔特虎躯一震,开始挥剑大杀四方,宋默当即组织领民去捡收玉米。比手腕粗的玉米,拨开绿色的叶子,就是金黄饱满的玉米粒,忍不住咬一口,哪怕是生的,也没有任何涩口的味道,只有满嘴甘甜。
宋默坐在田边,捧着一棒玉米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好东西啊,绝对的好东西!丰收的玉米,让他脑子里又想起了一种可以赚钱的食物,玉米糖。
样子漂亮,入口酥脆,携带方便,既可以饱腹,又能当零食。和白糖不同,成块的玉米糖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都是一笔不错的生意。
宋默啃完了玉米,一抹嘴,站到了高处,开始指挥领民将玉米堆到一处,玉米杆堆到另一处。这也是好东西,晒干了可以替代柴火使用。现在还是初春,早晚依旧冷得很,新建的地下城耗去了宋默不少的金币,没有太多的钱和矮人买暖石,只能在地下城通风的地方,垒起了一道道火墙,烧柴来保持整座城市的温暖。
如今有了玉米杆,不需要领民起早贪黑去砍柴了,既省力,又环保!
有了土豆玉米,再加上小麦,格里兰人的主食绝对不用发愁了,今后除非出现什么大的变故,否则,大家自给自足吃饱肚子,不成问题。
吃饱之后,就要吃得好了,宋默搓搓手指,是不是该开展一下畜牧业了?肉禽蛋,一个也不能少啊。
之前只忙着发展武力,武装自己,回头想想,最重要的,还是先让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一个档次,吃饱了,穿好了,身体素质上去了,再加上严格的训练,先进的武器,杂牌军终将成为历史,强军不再是梦想!等到那一天,谁还敢随便打他领地的主意?
宋默越想越觉得是这个道理,心情激动之下,拨开一个玉米,又啃了起来。
在金色骑士艾尔特挥汗如雨,气喘如牛的鼎力相助之下,格里兰的玉米大获丰收。清点完收获的玉米之后,宋默走到坐在地上的艾尔特面前,一把抓住了骑士大人的手,满脸笑容,眼中充满了感激之情,“骑士大人,你是全格里兰最可爱的人!”
艾尔特抬起头,不慎朝宋默的身后看了一眼,累得通红的脸瞬间变得雪白,拼命想从宋默的两只爪子里把自己的手抽回来,犹如被恶少调戏的花姑娘一般惊慌,“领主大人,您放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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