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
前方那一队印第安骑兵,在比尔的眼中正变得越来越清晰。
他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兴奋地低吼,在马背了伏低了自己的身子,后背微微地弓了起来。
他的右手在这个时候已经脱离了马缰,左手轻轻地放置在自己的胸前,纯靠自己的双腿用力地夹着马腹,连呼吸都与马背的起伏同步起来。
他的目光全神贯注地盯着那一支即将与他冲撞而来的印第安人军队。
右手手掌不自觉的靠在了两边侧胯,手指上传来冰冷而熟悉的触感。
耳边除了轰隆隆的马蹄声,便只能听见士兵们沉重的喘息声。
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了——
准备——
……
在即将与对面那一堵气势磅礴的骑兵墙冲撞的时候,斑鸠轻轻的拨动了一下马头。
从高空上俯视,便能清楚地看到,那一支20来人的印第安人骑兵队,以一个大约120度的钝角划过了白人的骑兵团,恰好以切线的方式从他的侧翼切了过去。
“砰!”
骤然爆发的枪声集聚在一起,只在一刹那间响过,就像是一声乍然而起的炸雷一般。
两边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闭着眼睛都知道应该怎么射击。
就在他们交错的一瞬间,所有人几乎都同时找到了开火的机会。
只是,骑射终究是一门玄学。
弓箭甚至都要比火枪的稳定度更高一些。
即便是斑鸠也无法做到,在与那只白人军队交错而过的瞬间,将视线中那一条辅助线搭在谁的身上。他只能朝着人群的密集处开了一枪,至于中与不中,交给天意了。
就在这一枪的时间内,两支骑队已经交错而过。
有人中了枪,跌落马下;
有马不小心与对面迎面撞上,人仰马翻;
当斑鸠换了一只枪,准备回身射击的时候,却发现那只白人军队已经被远远地抛在了自己的身后。
身边的战士稀稀拉拉,也不知道究竟还有几个。
但现在却不是考虑战损的时候。
前方不远处就是密密麻麻的步兵线,正举着长长的火枪,如长满了刺的豪猪一般。
此时的斑鸠,如果还有一支托纳提乌军团,那么他一定会借这个机会,带着骑兵插入这支步兵线之中,搅得对方人仰马翻,从而大获全胜。
只是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么好的机会摆在面前,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却只能是落荒而逃!
为了让自己的逃跑更逼真一些,他甚至一边跑一边大叫:
“撤!快撤!敌人太强大了!”
“快!快逃啊!我们打不过!”
“保护我!混蛋,快来保护我!”
……
即便是以比尔快枪手之能,在双方骑队交错的一瞬间,也只能打出左轮手枪里三发子弹。
剩下的三发子弹完全就没必要打出去,打出去也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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