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宁惹君子不惹小人。
现实中,其实真小人很容易分辨,他们善变轻义,往往一眼就能看出。
比如许大茂,院儿里谁不知道这家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许大茂信奉并且常挂在嘴边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根本不屑于伪装自己的自私自利。而且这种人的獠牙是露在外面的,几乎是把“别惹我”三个字就刻在自己的脑门上。普通人见了许大茂这种人下意识就会敬而远之,并且会在道德层面鄙视他。
惹了小人是什么下场?
看看傻柱就知道了。
傻柱这么些年来,就算有姑娘看上他但也很快就吹了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惹了许大茂。
一旦有姑娘表现出对傻柱的兴趣,“科普专员”许大茂就会及时上线,给人家姑娘科普傻柱和秦寡妇那点儿“不能说的秘密”,一般姑娘们一听这个就撤了。稍微有点心的再观察观察,试探试探,也会发现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于是人家也不愿惹这一身骚。
偏偏在这点上傻柱还不自知,他把别人对许大茂敬而远之的态度视为软弱,认为整个院儿里只有自己能降得住许大茂,并为此得意洋洋,觉得这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儿。
但其实他没少吃许大茂的亏,因为许大茂总会变着法把从傻柱身上吃了的亏报复回来,傻柱为此付出了“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惨烈代价。
这不,他要是刚开会之前不无缘无故撩拨许大茂那么一句,许大茂也不会这会儿再当众重提之前丢鸡的事情。
许大茂就是因为把傻柱之前的行为恨在心里,所以这会儿才要让傻柱好看。
偷只鸡本身不算多大的事儿,放现在也就相当于偷了两三百块钱,数额不大,性质不严重,还够不上犯罪,最多也就拘留几天罚点款。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民不举官不究的。
但一旦这事儿拿到官面上来说,那社区就必须拿出一个处理态度了。
“何雨柱同志,关于许大茂通知所反映的你偷鸡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曲振波板着脸问道。
傻柱忿忿瞪了眼一边得意洋洋的许大茂,极不情愿道:“是真的。”
“好,既然你承认了,我们社区就必须把你这种行为报送警察机关,让他们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处理。”曲振波道,“待会儿你跟我们走,去一趟警察局。”
“领导,就没这个必要了吧?”傻柱一听顿时不乐意了,“这事儿我们院儿大爷们已经处理过了,三大爷的损失我都赔偿过了,我认错认罚,事儿已经了结了!”
“了结不了结,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管事大爷们说了算,而是法律法规说了算!”曲振波道。
“主任,这件事其实就是邻里之间闹矛盾,打击报复,傻柱不是真小偷,这孩子我们知根知底,没这样的毛病……”易忠海站出来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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