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亮的歌没写出来,最惊讶的不是程宫,而是丁建国。
因为苏乙在这之前就告诉丁建国提前准备好歌儿,因为要用。丁建国刚开始并不觉得会用到自己,没想到苏乙一语成箴。
“你们谁还写过歌儿?”程宫环视一周,目光率先落在了丁建国的脸上,“建国?”
丁建国微微犹豫,下意识看了苏乙一眼,后者则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写过一首,不太成熟。”最终,丁建国还是按照苏乙的想法道。
“好,一首备选。”程宫愣了下,又看向杨双树,“老爷子,你呢?”
杨双树先是摇摇头,刚要说话,便在这时候苏乙插嘴道:“杨叔,你肯定有家底儿,拿出来吧,你要拿我也拿,你要不拿我也不拿。”
杨双树一愣,道:“你有你就拿你的呗,你跟我学什么?”
“您是老一辈,我这叫继承传统。”苏乙笑嘻嘻道。
“好的怎么不继承?臭小子!”杨双树笑骂,他有些羞涩,道:“我是有歌儿,但都是早些年自己写着玩儿的……”
“那就拿出来,作为备选。”程宫道,“大家都是乐队的一份子,有多大劲儿使多大活儿,齐心合力把乐队做好,好不好?”
“成,那我就献丑了!”杨双树一咬牙。
程宫最后向苏乙一扬脖子:“十一,你刚才话都说了,那肯定没问题了呗?”
苏乙笑着给他比划出一个OK的姿势。
“希希?”程宫看向乔美希,后者连连摇头。
“很好,那我们现在就有三首歌儿备选了。”程宫一拍巴掌,“那就麻烦三位先去把歌谱写出来,我们时刻准备瞻仰三位大作。”
三人齐齐往进走的时候,杨双树瞪着苏乙道:“臭小子,要是害我丢了人,我可饶不了你。”
“那哪儿能?你老人家出手,基本没我俩啥事儿了。”苏乙笑道。
老爷子乐呵呵走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迫不及待想要拿出自己写的歌儿。
大家第一个看的是老爷子杨双树写的歌儿。
歌儿的名字很俗——孤独。
我是一只荒山上的野鬼,留在世上任雨打风吹,千百年我还不肯轮回,我在享受长夜的黑。
我是一匹瘸了腿的老狼,一声哀嗥在天边回响,同伴们已将猎物包围,我枕着黄沙沉沉地睡……
歌词很有意境,关键编曲更妙,很复古,也很磅礴大气。
这是一首完成度非常高的作品,可以看得出,是经过反复修改,千锤百炼,经得起审视和考验的作品。
除了希希,所有人在看完这首歌儿第一反应就是——惊艳!
然后就是震撼!
就连始作俑者苏乙,也完全没有想到老爷子会拿出这么一首作品来。
胡亮迫不及待拿着吉他试着弹唱,但开口两句繁复唱了几遍,他都唱不出这首歌儿的感觉,最终无奈摇头道:“不行,这首歌儿我唱不鸟。”
“我是一只荒山上的野鬼,留在世上任雨打风吹……”杨双树神色肃然,清唱了两句,瞬间就把人带入一种苍凉的意境之中。
众人忍不住齐齐鼓掌。
杨双树急忙摆手,但所有人都注意到,老爷子眼角闪烁的泪花。
显然,这首歌的出现,对老爷子来说意义重大。
“歌儿绝对好歌儿,但是只适合老爷子自己唱。”程宫道,“而且基调太悲,不适合做咱们乐队的开山之作。”
众人都沉默下来,唯有苏乙不动声色皱皱眉。
“我同意程经纪的看法。”杨双树率先开口,故作毫不在意地笑着,“这首歌儿近几年我一直在不断完善,其实我知道,暮气太重,年轻人欣赏不来的,你看吧十一,我说我就不献丑了,你非要我拿出来……”
“杨叔,你这歌儿做主打不适合,但绝对可以作为咱们乐队的保留曲目,压箱底儿的法宝。”苏乙笑道,“我觉得以后咱们要是真火了,杨叔你这歌儿,绝对是咱们吸引铁粉的不二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