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常威在这里还有事。
就是湖里的人鱼或者水妖,那头非凡怪物。常威对此很感兴趣。
如果仅仅是食人鱼,到了这个境地,常威掉头就走。但水妖或者人鱼,就不同了。那种水幕式的能力,分明是一种法术,会法术的怪物,值得一探究竟。
除此之外,还有那只怪物之前一些表现。比如所过之处血水消散,比如人的尸骨也消失不见。常威想要知道,那怪物想干什么。
所以朱尔斯开口挽留,常威满口答应。
琳达倒是想立刻回去,短短一天不到,经历了这么多,她心灵很疲惫。
接下来帮着朱尔斯维护湖畔镇的秩序,以常威的手段,非常顺利。敢趁火打劫
打架斗殴、抢劫偷窃的,有一个算一个,逮着就是一拳。
敢动枪的,不好意思,常威从来不惯着。打常威一枪,常威怎么着也要还两枪。而吃常威两枪不死的普通人,恐怕还没有出生。
短短几个小时,湖畔镇就安静下来。但也因此,警局的停尸房又多了十几具尸体。
常威的大魔王形象,立刻在湖畔镇的居民和游客中树立起来。
常威过足了瘾。
揍人一时爽,一直揍人一直爽。磨坊镇那边早已无人敢履其锋芒,他手痒的不行,今天总算过足了瘾。
朱尔斯也终于知道琳达为什么说常威是个暴力分子。
但朱尔斯却更知道乱世用重典的道理。如果不下狠手快刀斩乱麻,以美利坚人民的尿性,十几个人?再死几十个也不够。
现在死的这十几个都是暴乱者,死有余辜,抢劫杀人,还敢向警察开枪,不死何来?
如果放过他们,天知道镇上有多少人会深受其害。
警察的职责不就是保护良善,镇压暴恶,对吧。
捋平了街道,常威与琳达巡视了两圈,回警局吃了一顿方便面,下午又巡视一圈,见人们都老老实实的,这才稍稍放松下来。
朱尔斯已经上报了这里的事。
因为有图有真相,所以官府非常重视,最多明天下午,就有人下来。而常威因为他的大魔王形象,组委会,也就是镇上的那几个有头有脸的人,希望他下午不要再露面了,免得人们情绪激化。
常威乐得如此。
因此巡视一圈之后,就回酒店休息。
琳达也是。
要说累,常威当然不累。虽然忙了大半天,但还难不倒常威。真正累的,是琳达和朱尔斯。
但朱尔斯作为湖畔镇现在唯一的警察,她停不下来。
琳达则打算好好休息。
门边,琳达很难得的拥抱了常威,紧紧的拥抱。常威知道这一天的经历让她心情疲惫,就笑道:“亲爱的琳达,你准备献身了?”
琳达一听,一把推开常威就是一拳。
常威连忙躲过:“好男不跟女斗!”
琳达哼了一声:“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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