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芳被带进了与胡三元斜对过的第一询问室。
询问室相对于讯问室要简单地多了。整个房间没多少设备,就一张办公桌,三把椅子。再有就是墙上角的两个摄像头了。
郑楷的任务是迅速取得肖芳的询问笔录。所以为了节约时间,他在回院的路上早已安排好助理检察官小王准备好笔记本电脑在第一询问室待命了。以便他带着肖芳一进房间,就可以马上开始询问。
郑楷与小王在办公桌前坐下,又让肖芳坐在对面的椅子上。然后便开始对肖芳的正式询问。
问:“我们是仙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侦查人员,因胡三元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根据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你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证言和其他证据,但是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故意提供虚假证言或者其他证据,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
问:“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接着,郑楷又向肖芳宣读了《证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问:“以上权利义务你是否明白?如明白,请签字、捺手印。”
答:“我明白。”
问:“那好,就请你在这上面签字、捺手印。”
郑楷示意小王拿着《证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让肖芳在上面签了字,又捺了手印。
问:“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将对今天的询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你是否同意?”
答:“行吧,我同意。”
郑楷立即通知监控室把第一询问室的监控录像打开。
问:“你们金信节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答:“成立的时间不长,也就一年前吧。那时我刚坐完月子,现在孩子都一岁半了。”
问:“你一个女同志,又不懂得PVC管材生产技术,又带着个刚出生的婴儿,胡三元怎么就让你去担任金信节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的总经理呢?”
答:“我休产假前原来是农业开发办的办公室主任,可在我休完了产假,一看开发办的主任已经换成胡主任了。我就找胡主任给安排工作,胡主任说要成立金信节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就让我顶了个闲差。”
问:“顶了个闲差?这么重要的位置,连开发办副主任都捞不着去的地方怎么能说是闲差呢?”
答:“位置是重要,但我只是挂一个名而已。主要的决策权还是在胡主任那里。”
问:“你与胡三元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他为什么会对你那么信任?”
答:“我们能有什么关系,他是我的领导,我是他的下级,就是这么个关系。他让我去当金信节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的总经理,也许是因为他把我办公室主任的位置让给了严威,心里觉得愧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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