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而代之的,是更注重武警部队的兵与兵之间的配合,比如狙击手与突击小组的协同,各突击小组之间的协同以及信息共享等等。
当然,有狙击手就需要狙击枪。
这时的问题就是我军79式狙击枪开始量产不久。在数量上供不应求,当兵的在战场上都不够用自然就没有多少能分给国内的武警部队了。
对此有些干部是这样说的:“正所谓好钢要用在刃上,像狙击枪这种先式装备就应该用在战场上。在战场上一把狙击枪能杀死五个、十个甚至更多的敌人,可是在后方呢?一把狙击枪用在武警部队里的话能发挥多大的作用?!”
但我却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国外与国内是两个不同的战场,对像不同、任务的性质也不同,所以不能简单的用“狙击枪能杀死多少个敌人”来衡量其是否发挥了作用。
对这个问题,应该说在当前的形势下,对付国内的不法份子与抵御国外的外敌入侵同样重要,一个是从内部维稳,一个是从外部保护国家的主权。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如果国内不稳定就很难万众一心抵御外敌。如果抵御不了外敌就谈不上内部稳定。
所以最终我还是坚持要为武警部队配备狙击枪,而且要求保证每省、市要有一到两把……这时候79狙还是稀缺装备。想要普及到县那就要求太高了。
这也就直接影响到了我们的训练制度,因为在这一点上就要区别对待了,到县一级因为没有狙击枪于是只能用56半代替。至于突击队与狙击手之间的协同,那就只能由拿着望远镜的观察员协助完成了。
烟雾弹、催泪弹和闪光弹这些玩意那是必须的,这两样东西军队对其的需求量并不大,就像之前说的,战士们宁愿带手榴弹也不带这些玩意。
这一方面是因为战场上单兵携带烟雾弹、闪光弹的意义不大……战场嘛,那就是怎么狠怎么打,给敌人来个催泪弹或是闪光弹使其暂时失去反抗能力,还不如干脆来一枚手榴弹炸死拉倒,除非是侦察兵捕俘需要才会这么干,而且捕俘时这么干危险性还相当大,因为越鬼子的素质可不是国内不法份子能比的,他们在受到这样的袭击的时候往往会用听力来判断敌人的方向并进行扫射。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打烟雾弹或是催泪弹这些东西在部队里其实可以由迫击炮来完成,再加上在战场单兵能携带的装备重量是有限的而且十分关键。于是这些玩意在战场上并不常用。
但对武警来说显然就不一样了,不法份子在危险时或是受到武警威胁时往往会劫持人质让武警投鼠忌器,也就是说武警常常要面对歹徒与百姓混合的情况。于是这些特殊弹种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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