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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新的战斗形态(二)

一座千人左右规模的村庄,听起来似乎人数还不算少,可是如果分摊开来的话,按照三口之家大概也就三百三十户左右。而如果是三代同堂的家庭,那么就可能只有两百户左右。所以这样实际上不过只有两百到三百户之间的村庄,实际上都只能算是小村子而已,只有那些超过三百户以上的村庄,才有资格称为村庄,也等同于拥有向小镇规模发展的资本和潜力。

来自蛮荒之地的狼人和豹人族群,合计足有一万人,对于这座村子而言根本就是一场灭顶之灾。

率先抵达村子近郊的,是阿特拉姆率领的豹人族群。

说是族群,但是实际上却是来自不同的部落。构成整支部队的主要成员分别是来自通体皮毛红色的赤红豹部落,身上有着拳头大小的黑色斑点,皮毛颜色主要以金、蓝、白三色为主的黑点斑纹豹部落,以及象征着豹族中王者血脉的银色皮毛白色横纹的白纹银豹族群。

这些豹人族群虽然是来自不同的部落,但是基本上能力其实都差不多,细微处的差别也只是体现在力量及速度上,不过除了豹族王者血脉的白纹银豹外,其他族群部落的能力差距并不大。

不过无论是什么族群的豹人,男性都是****着上半身,下半身穿着一条类似七分裤的宽松裤子,颜色同样是各异,不过主要是以褐色、白色为主。至于武器,则多是长剑,负在背部或者别在腰后,偶尔也有看到在大腿处绑着匕首,或者背部负着长枪作为武器的豹人,唯独没有的就是用于远程战斗的兵器。

蛮荒部落出身的人,除了高地精灵和草原精灵这个族群的精灵稍微懂得一些打仗的战术和技巧外,基本上其他部落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打仗。在他们的认知里,所谓的打仗根本就是哪方人多哪方获胜,呼啦啦的一群人冲出去然后捉对厮杀,只要把视野内的所有敌人都杀完,基本就能赢了。

这种简单粗暴的战争手段,初期确实很让蛮荒部落取得不少胜利。

可是在那些将蛮荒之地当成军队练兵场的国家逐渐适应这种风格后,蛮荒之地的部落军队基本就处于吃大亏的状态。尤其是在五千人以上规模的战争中,人类国度一方往往可以凭借六、七千人的规模就剿灭上万规模的蛮荒部落军团,而且伤亡率通常不会高到无法承受的程度。

尽管在不断的战争里,蛮荒之地也同样是在学习人类的战争艺术,但是真正能够学有所成的却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人,诸如高地精灵、草原精灵以及狐族、天鹅族和部分野蛮人部落等等。其他大多数蛮荒之地的部落,依旧处于被蹂躏的状态,当然这也和那些练兵的军团从来不去招惹一等席、特等席这种动辄能够拉出好几万兵力的大部落有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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