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悠长的吐气声中,高歌缓缓睁开了眼睛。双眸中神光湛然如电,好一会,高歌才调整气息,收敛是一身满溢的剑意。
昨夜在万木城杀的人太多了,哪怕是刚修炼过混元金刚诀,中正淳厚的真力也难以消除掉神魂中高扬的剑意和杀气。
昨夜高歌并没有在万木城待的太久,来回杀了几遍后,万木城之内就再不见一个活人。高歌又等了一会,也不见长青会组织人来报仇,就退出了幻魔界。
在幻魔界中,那种掌握至高力量的感觉,确实美妙。可正因为如此,高歌才不能沉迷。那些感觉,都是虚伪不真的。现实世界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回到现实后,巨大的力量落差让高歌很不适应,修炼了半宿混元金刚诀,才把神魂和身体重新协调起来。
高歌发现,在调整神魂和身体不协调的过程中,对于身体和神魂都是一种极好的磨炼。调整过后,高歌甚至能感觉到身体和神魂都被淬炼的更加精纯。虽然这进步微小无比,却非常的珍贵。
这个发现,也算是一个惊喜。至少,进出幻魔界,对于高歌来说有着多重的好处。不过,白天还要去上课,临近期末,高歌也要参加很多的考试,结业学过的科目。
这些考试对于高歌当然没有难度,但课本怎么也是要看一遍的。而且回来了,怎么也要去课堂上几天的课。知识,是无尽的,能多学一点,总是好的。
白天上课学习,晚上在幻魔界杀人战斗,磨炼剑法。后半夜用来修炼。这是高歌对最近生活的安排。
从入定中清醒过来后,高歌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把金乌战衣换了下来。大夏天头上,在学院里穿的如此笔挺光鲜,有些夸张,也不合时宜。
在以前的背包中选件简单白色短袖和牛仔裤,在配一双浅白休闲布鞋,高歌身上的锋芒立即去了五分。这不止是衣服的作用,还是高歌收敛气息的结果。
出了卧室,客厅中只有刘阳在摆弄自己的水晶记录器,看到高歌又换了身平常到寒酸的打扮,忍不住有些发酸的道:“哥,您真低调啊……”
高歌哈哈一笑,“那身衣服是用来装门面的,穿坏了就没的换了!还是咱这身简单随意。”
刘阳也穿的是短袖、和休闲长裤,可相比之下,其最新的流行款式和高档的面料、做工,让皮肤微黑貌不惊人的刘阳显出了几分潇洒的气息来。
手腕上前卫豪华的飞星器,还有脖颈上挂着的赤金储物链,都在不经意间显示刘阳丰厚的身家。
两年未见,刘阳也少了几分商人式的油滑,多了几分沉稳。在学院的两年,让他变化很大。当然,骨子里的商人味道,却是怎么的也去不掉的。
对于高歌的再次出现,刘阳的感觉也很复杂。两年前,高歌光芒四射,寝室中其他三人虽然各有家世,各有才能,却在他面前黯然无光。刘阳更是以小弟的姿态,和高歌混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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