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原部落整个部落都加入了女娲城,这件事在有心之人的推波助澜之下,直接在女娲城附近的部落中传开。
“熊原部落好好一个族,他们在想什么,加入女娲族?”
“还能想什么,女娲族好呗。他们住最好的地方,穿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是我我也想成为女娲城的人。”
“那又怎样,毕竟不是一个族出来的。人家对自己族人和对其他部落的族人,待遇能一样吗?”
知道熊原部落加入女娲城,其他部落都围观着呢。
摩尔卡原始的族群,大家没有血脉传承的观念,最大的观念就是活下去,更好地活下去。
熊原部落这次的行为就是开了个口子。
如果他们在女娲城能够被接纳,想要加入的部落会越来越多。
为此,领主大人高度关注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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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山脉另一端
一队身穿铠甲的骑士跋山涉水而来,马蹄踏过水坑,污泥溅在他们的牛皮长靴上。为首的男子身穿用鲜艳羽毛点缀的铠甲,腰间挂着一柄长剑,威风凛凛。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威尔部落……遗址。
“子爵,这个野人部落好像被人攻击了。”
前方的探子报告,语气中带着不可思议。
康纳德子爵是一位狂热的冒险爱好者,这是他第三次跨越高高的山脉,来到这个鲜少人踏足的原始森林。而他之所以来第三次,是因为他在这里得到了某个原始部落(威尔部落)的最高友谊。
这次前来,他原本想着探险以及赏赐这个部落一点东西,没想到这个原始部落已经没了。
“哦,我亲爱的野人朋友。
虽然你是粗鲁、肮脏、狂野和愚昧的代表,但是我将自己最纯洁的友谊赐予了你们。
希望你们在地狱里能够安好,伟大的光明神将为你赐福。”
他说着拔出长剑,直指天空,舞动,为他们残留在这片土地上的灵魂送别——如果他们灵魂还在的话。
唐纳德的追随者看着他做完祷告,上前询问,“子爵大人,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离开了?”
既然野人已经没了,那就快点离开这里吧。
他们并不喜欢这个到处是虫子和肮脏的地方,跟随而来的骑士们都十分想念威尔斯城的酒馆和女人。
“不,我们好不容易翻山越岭而来,怎么可以什么都不做就返回。”
唐纳德当然不肯离开,“我们应该进入更深的丛林看看,说不定在那里可以收获新的友谊。”
骑士们并不想去,于是劝诫他:“子爵,那里很危险。”
可惜唐纳德不听,而且非常自傲地说:“骑士就应该有冒险精神。一群还没开智的低等人而已,怎么比得过我威尔斯城最精锐的骑士。走吧,我们去看看这片森林有没有其他野人。
应该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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