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阁下是否听闻了扬州刺史满门遇害一事?作为仅存于世的遗孤,在下想为家人报仇,自当小心谨慎。而阁下假扮的长乐县侯,是某如今最近的一根救命稻草,细心研究这根救命稻草,难道不是某生存的本能吗?”
研究?
难道他身上还有什么漏洞,能够令他穿帮?
听到林贝福的话,锦衣少年眯了眯眼,冷声道:
“继续说。”
“阁下十分的谨慎,不仅连脖子都为了肤色一致而刻意易容,就是耳后根都没放过,单看脸,某自然不会怀疑传说中长安第一美少年的长乐县侯遭人假扮,只是,这副手……”
顿了顿,林贝福又继续道:
“这手也准备得精巧极了,就是掌心的茧都生生磨去了,丝毫看不出原先的痕迹,端得是用心良苦,不过……”
轻声卖了个关子,看到对方眼底透露出来的焦躁,林贝福静静道:
“不过,问题仍是出在这双手上,骨节虽与常人无异,但却绝非一双大家公子的手!”
骨节?
是了,做主子的手自然沾不了粗活,而不沾粗活,骨节自然要比下人甚至于常人要细上许多。
只是……
“你怎知不是某习字刻苦所致?”
即便已经暴露出来,锦衣少年仍是不罢休地问道。
凡事也有例外,主子们虽不会干活,却免不了读书习字,即便细,也不会比常人细上太多。
他这双手的确不似郎君,但平日里却并非日日搓磨,就算做过粗活,但也不似那些做惯了粗活的手,否则,这一路上,早就被人看出来了。
“但你左右手均一般粗细,况且长乐县侯不喜读书,某虽居于扬州亦得此闻。”
“那你怎知不是某骑马练箭所致?”
锦衣少年再次追问。
“长乐县侯会否射箭某不知晓,外界也鲜有传闻,无法证伪的事情,某当然不会轻信,更不会拿来做你这位被迎入孔家的长乐县侯实为旁人假扮的证据判断。关键是……”
“你——不懂射箭!”
林贝福毫不客气地点明道。
“凡习箭挽弓,必戴扳指,否则拇指必废,而常年戴扳指,习箭于室外,又岂会手背肤色毫无差异?此为其一。其二,若是经于箭道者,拇指指节必定格外粗壮,但,你却一个都没有!可见,你并不懂射箭。”
“你赢了。”
抿了抿唇,锦衣少年涩声道。
至于仅骑马不练箭这种可能,无论林贝福又或者他,都丝毫没做设想,不能骑也就罢了,若是能骑马,却连射箭都不会,作为一名世家子弟,还是孔家之后,元璐长公主之子,这是要被外界耻笑的!
可以不精,但绝不能不会!
本以为自己常年居于郎君身测,论及对郎君的了解,就是阿郎和长公主殿下也未必及他,孰料,竟是被一名寻常的刺史公子识破了去,他的心底里难免有几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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