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对着这只哥布林吩咐道,并未有任何自责的想法。
弱肉强食,自然法则。
况且哥布林这种生物,连最起码的忠诚都没有,实在让林夕同情不起来。
听到林夕的吩咐,这只幼小哥布林很开心,因为这意味着它还有价值,它可以被留下来。
能够留在首领的身边,哪怕是被呼来喝去,也好过于它独自生存。
杂兵哥布林的优点就是:在处理杂活的时候,工作效率很高。
林夕不过走了一会儿神的工夫,那么大的一只巨鸟,已经被尽数拔光了羽毛。
吱呀呀!
这只哥布林神情恭敬地到林夕面前禀报工作,一副“主子你请享用”的模样。
林夕撇撇嘴,他可没有吃生肉的习惯,于是又命令这只哥布林找柴生火。
为了避免这只刚刚救下的哥布林发生意外,林夕特意释放出精神探知,除了监控这只哥布林外,也想看看附近还有没有其他潜藏的野兽。
以林夕现如今的饭量,眼前的这只巨鸟根本不够吃啊!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特意照顾林夕,就在这时,天空中又出现了一只灰羽大鸟,竟然向着林夕俯冲下来。
胆子挺肥啊,居然把主意打到他头上了。
林夕嘴角带笑,心中默念: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呼!
巨鸟俯冲下来的势头很猛,眨眼的工夫,已经冲到了林夕近前。
就见这只巨鸟先是伸展双翅,让身体骤停的同时,锋利的爪子快如闪电般抓向林夕。
此时的林夕,还保持着坐在岩石上的姿势,手上既没有武器,也不见他有要躲闪的打算。
就在巨鸟爪子袭来的瞬间,林夕手臂一扬,后发而先至,居然先一步用手掌抓住了巨鸟的爪子。
呼!
手臂顺势向下一抡。
可怜的巨鸟,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它的身体骤然失去平衡,向着地面狠狠砸去。
轰隆!
一声巨响,巨鸟在地面上砸出了一个坑。
虽未立即死去,也离死不远了。
轰隆!
林夕再次抡起巨鸟,只是这一次是砸向岩石。
啪唧!
巨鸟的脑袋就犹如撞烂的柿子,这一次是真的死透了。
林夕顺手丢在一边。
捡木柴的哥布林回来了,见到地上又多了一只巨鸟,免不了吃惊一番。
吃了两只巨鸟,林夕虽然未吃饱,但总算不再感到饥饿了。
看了一眼正在啃食巨鸟内脏的哥布林,林夕一脸嫌弃。
“明明会生火,却不烤熟了吃。”
“这是懒?”
“还是就喜欢这股血腥味?”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夜幕之上,繁星点点,一轮圆月高高悬挂。
林夕扛起战刀,准备返回洞穴。
身后的哥布林赶忙跟上。
林夕的打算是,让这只哥布林将洞穴内的尸体处理一下,可是到了洞穴,林夕愣住了。
被他杀的那些哥布林的尸体呢?
居然全都不见了!
地面上有明显被拖拽的痕迹。
同时,还发现了某种野兽的足迹。
想想也能明白,一定是这里的血腥味,引来了某些饥肠辘辘的野兽。
庆幸的是,那些野兽是将哥布林尸体叼走了,而不是在这里进食。
“要是自己可以施展‘净尘术’就好了。”
林夕虽然很满意这个洞穴的构造,可是对于这里的气味、污垢,实在难以忍受。
要是他能够施展“净尘术”,一个法术下去,就可以将这里打扫干净。
不过,现在还不是学习法术的时候。
万丈高楼平地起!
林夕深知这个道理,他并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