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知府还有半句没说:你把老子也害惨了。
除了几个官吏,因为随军出征没有到场,案件审到这里已经基本宣告完结。
中午便去开棺验尸,五脏肯定早已腐烂,但骨骼伤痕却很好验证,确系被钝器殴打所造成。
及至傍晚,冯胜伦开始宣判,江面密密麻麻全是船,江边密密麻麻全是人。
“砰!”
冯胜伦宣读判决书说:
“费郑氏,原名郑淑兰,江西省广信府铅山县鹅湖镇人。其罪名有:第一,指使他人殴杀两人。第二,长期亲手或指使他人,辱骂、虐打、关押良民。第三,诬告佣工违反雇佣契约。第四,指使他人向官吏行贿……”
“数罪并罚,判处费郑氏斩首之刑,秋后处决。判处费郑氏杖刑三十,立即执行。收回费郑氏名下全部田产。退还佣工高刘氏违约金二两白银,赔偿高刘氏十两白银。退还佣工高丰违约金二两白银,赔偿……”
郑氏瘫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
“好!”
“青天大老爷啊!”
围观群众欢腾高呼,他们就喜欢看恶人被惩治,而且还是有权有势的恶人。
古代也可以上诉的,秋后处决,就是留足上诉、复审的时间。
这个案子,赵瀚亲自过问,肯定不可能再复审。
四个恶奴,其中两个犯下命案,但他们是受人指使的,而且属于意外把人打死。因此死罪可免,但要挖矿六年劳动改造,能活过六年算他们命大。并且,没收名下全部田产。
另外两个恶奴,虽没有命案在身,却长期殴打、虐待佣工。没收其名下一半田产,在矿山劳动改造三年。
至于费映玘,长期纵容妻子殴打、虐待他人,致两人死亡却知情不报。判处徒刑三个月,没收名下一半田产。今后不得做官。本人以及三代以内子孙,无法获得专营牌照,名下专营生意限期一个月停止。
费映玘、费郑氏夫妻,蓄意破坏“释奴令”,罚没白银五千两,限期三个月内上缴罚金!
蓄意破坏释奴令也是罪名?
在场围观审判的士绅,全都心虚不已,生怕家里有哪个不长眼。得回家好生约束,不可再打骂佣人,否则那罚金交起来多心疼啊。
这可是费家,都判得如此严重,其他人还不得脱层皮?
“哈哈哈……呜呜呜呜!”
费映玘又哭又笑,他还以为自己没命了,结果只是坐牢三个月。
能够摆脱那恶婆娘,坐牢三个月而已,被罚些田产、家产,身败名裂也值得!
此案牵扯到十多名官吏,等全部官吏到齐之后,移交给江西廉政衙门审查。等审查完毕,再移交给江西按察司审判,最后汇报至总兵府的吏选司、刑名司、廉政司复核。
“砰砰砰砰!”
河口镇、鹅湖镇都响起鞭炮声,无数普通百姓欢呼雀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