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二世和中学毕业生们,围坐于一张大长桌。
不断有菜肴端上来,他们见都没见过,而且餐具除了勺子和刀叉,还有不知名的小木棍。
只见查理二世拿起筷子,对毕业生们说:“英国的餐具太过简陋,法国使用刀叉,英国却只有勺子。我去了遥远的中国,中国皇帝用筷子和勺子吃饭。现在,我教你们用餐礼仪。喝汤要用勺子,小块的食物,能用叉的就用叉。无法用叉的,可以用筷子夹。而大块的肉,用叉子按住,再拿刀子切开。”
这些毕业生学得非常认真,刀叉学得很快,就是筷子有些麻烦。
另外,此时只有三尖叉。
学完餐桌礼仪,查理二世说:“都自我介绍一下,互相认识认识,从我左手开始。”
一个少年站起来:“我叫约翰·约瑟夫,来自米德斯中学,很高兴见到大家。”
“很好,”查理二世带头鼓掌,“欢迎你,约翰!”
听到众人的掌声,少年兴奋不已,他从来没有获得过如此礼遇,他认为查理二世是最英明的国王。
一个又一个毕业生自报姓名,终于有个起身说道:“我叫艾萨克·牛顿,来自格兰瑟姆中学。”
贵族办慈善学校,喜欢打着王室招牌,牛顿就读的学校全称为“格兰瑟姆国王学校”,经常被翻译为“金格斯皇家中学”,其实跟国王和皇家没有屁的关系。
牛顿幼年丧父,母亲改嫁给乡下牧师,他打小跟着外婆生活,并扬言要把母亲和继父连同房子一起烧掉。
中学还没毕业,母亲再度守寡,就把他叫回家里种地。
校长喜欢牛顿,亲自去劝牛顿完成学业,并给予牛顿的母亲一些资助。牛顿读书的时候,寄宿在药剂师家中,并跟药剂师的女儿谈恋爱。
中学毕业之后,他打算前往剑桥大学读书,校长还给他开好了介绍信。谁知国王一纸令下,校长觉得很有前途,就把牛顿送来了伦敦,不用再去那劳什子的剑桥大学。
查理二世对少年们说:“你们都是各地中学最优秀的毕业生,我希望你们能效忠王室,希望你们能为国家做贡献。当然,我也会重用你们,今后册封你们为贵族。你们,愿意效忠于我吗?”
包括牛顿在内,少年们纷纷离席,跪在查理二世面前宣誓效忠。
“很好,”查理二世对此非常满意,随即说道,“为了避免下议院的不满,我不能直接给你们高级官职,也不能全部让你们做官。你们当中的一半,前往各大港口,担任普通的收税官,最多两三年时间就能升职。剩下的一半,全部做我的宫廷侍从,我会按照你们的表现,今后酌情任命不同的官职。”
“誓死效忠陛下!”少年们大喊。
查理二世在中国的时候,是反复研读了原版《大同集》的,同时还精通《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历史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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