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假的?”
“那伙翰林,对新内阁和张相憋着一肚子火,想叫林有才去承天门叩天阙,告御状,可林有才又不是傻子,那肯轻易叫他们当枪耍了。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
“胡说八道,杀了林有才对那些翰林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听说那些翰林准备抬着林有才的尸骸去内阁闹,直接把林有才的灵堂开在内阁前院。”
“嘿,这些翰林跟泼皮无赖有什么分别?”
“当然有分别,人家读的一肚子圣贤书,身上还有功名”
“我呸!”
“咚咚-咚咚!”
前院的鼓声被敲响,警戒的警员叫喊着:“老爷们马上要审案了,肃静,要是再敢喧闹,就不是赶出去那么简单,被老爷抓到,立即吃一顿板子。”
前院马上安静了,探着头往里看。
审判厅前廊里摆着一条条长凳,各报纸记者和家眷二十几位坐在上面,还有十几位不明身份的男子,也坐在周围。
审判厅布置跟此前的公堂相差不多。
有懂行的百姓指着里面跟旁边的人解说着。
“看到那张‘明镜高悬’的匾额吗?”
“看到了。”
“下方是一张长桌案,是主审官坐的。”
“哦。”
“左右两边各有一张短些的桌案,看到了吗?那是同审官坐的。要是今天两位同审官都坐满了,那就有人要掉脑袋。”
“还有这说法?什么缘故?”
“一般的案子,有主审官和同审官两人即可。要是有两位同审官,那就是大案要案,要杀头的那种。”
嘶——!
杀头!
前院响起了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好刺激!
好喜欢啊!
懂行的人继续解说着:“看到主案桌下方,摆着两张小一点的桌案了吗?”
“看到了。什么人坐在那里?”
“是给书记官坐的。”
“什么书记官?”
“就是记录审案过程,转递和记录双方证据和陈词的。”
“不是师爷吗?”
“现在没有师爷了,新叫法,叫书记官。你们再看公堂左边,有一长排桌案,看到了吗?”
“看到了,那是谁坐的?”
“那是检法官老爷坐的。也叫公诉人。要是其它的案子,也叫原告。”
“搞得这么复杂。那公堂右边那排桌案,坐的是谁?”
“一般的案子,坐的是被告。今天是什么刑事案,吃大官司的案子,被告,也就是案犯是跪在堂前的,右边应该是列席位。”
“列席位?”
“就是其它衙门来旁观的老爷们坐的。就是今天不知会来哪些老爷。”
咚咚,堂鼓又敲响了。
前院前廊为之一静,两厢的门口呼啦啦钻出来一群官吏。
有穿着绯袍,有穿青袍的,也有穿绿袍的,足足二十来位,像是商量好的,很快就坐到各自的座位上。
一身绯袍的袁咸安在“明镜高悬”匾额下的主桌案后坐下,一拍惊堂木,众人忍不住发出哗的一声。
终于开始审案子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