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
黄昏的操场,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尤其是夏天黄昏的操场。
这里所发生的一百件事情,至少九十九件跟荷尔蒙有关。
“吴老师好。”
“夜跑啊吴老师?”
“吴老师……”
吴爱可从操场经过,同学们纷纷给她打招呼。她保持着矜持而优雅的微笑,让自己的背尽量停止,脖子尽量拉长,呼吸尽量平缓。
她跑得不快,但是很累,因为一路所过,几乎每个碰见的人都在给她打招呼,她要一直点头、微笑,并且保持优雅。
以她的阅历和眼力,自然看得出这些竭力装作镇定、羞涩、尊敬或者崇拜的学生们,眼神深处隐藏的那缕压抑的渴望和贪婪,她甚至能嗅到他们骚动的心跳。
她为此感到骄傲。
她已不再年轻,但还是和以前豆蔻年华的时候一样,漂亮,高贵,她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氛围,也沉醉于受众人追捧的快乐和满足。
但她并不会乱来,相反,她很干净,从懂事到现在,她一共也才有过三个男朋友而已,而且第三任男朋友,也就是现在这一任,直到现在还在她的考察期,她都没让他碰过自己的身体。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十多年的时间,一个漂亮的女孩只交过三个男朋友,这是件很难得的事情。
这并不是讽刺,而是事实。
相比起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女孩来说,吴爱可真的很干净了。
她家境殷实,本身姿色出众,从小到大除了在一个男人身上,几乎没吃过什么亏。
没吃过什么亏的意思,就是过得很顺利。
而过得很顺利的意思,往往就是过得很平淡。
吴爱可并不喜欢这样的平淡,她更希望自己的人生轰轰烈烈。
但她胆子小,她对走出舒适区向来有种难言的恐惧和排斥。
以前她总是不甘心,她还想拼一拼,过一份不一样的人生,但她的两个前任男友,分别给她上了一课,告诉了她两个道理,于是她安分了。
从此,她便按部就班地把生活过成了所有人都羡慕的样子,而享受万众瞩目的气氛,沉醉于男人们痴迷的眼神,则是她为数不多的喜好,或者说是恶趣味了。
跑过了操场,吴爱可依然保持着优雅的慢跑,虽然这时候她很累了。
凡人绝大部分的自制力其实并非来源于意志,而是来源于外界对自己的看法,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实。
经过大食堂的时候,吴爱可莫名心情有些烦躁。
“他的案子,应该快结案了吧?凶手到底是不是张超?”她有些走神,以至于没发现一个男孩鼓起勇气准备向她打招呼。
江阳是她的初恋,这个男人教会她最大的道理,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若是付不起代价,那就趁早别做,或者尽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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