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蝉子淡淡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兀刺,人族可不仅仅是血食,还应该担负一个活计,那就是我们妖族的奴仆。你如今也是金丹圆满了,总要有一些自己的奴仆。”
“要那些人族做奴仆有什么用?还不如吃了的好。”
金蝉子摇了摇头道:“那些人不是纯粹的修士,而是商人。这人族啊,一旦做起了生意,就不纯粹了,他们的眼中就只有钱,其它的都可以抛弃。我们妖族需要他们给我们交易来资源,同样的是,人族之所以能够和我们强大的妖族争斗,不是因为他们人族有多厉害,而是他们手中有锋利的兵器,身上有坚固的法衣,有着能够很快治愈伤势的丹药,有着能够一个人主持,就能够杀我们很多妖族的阵法,还有那强大的符箓。
这些东西,我们妖族都不懂!
但是这不要紧,我们可以把人族收为奴隶,让他们给我们炼丹制符布阵炼器。如此,我们也会有锋利的兵器,提升修为的丹药,强大的符箓和阵法。我们要制定新的规矩,没有用的人族便是我们圈养的血食,有用的人族便是我们的奴仆。”
金蝉子祥和地笑了起来:“甚至有人族作出了贡献,我们还会赏赐他们。只要他们肯效忠我们,肯为我们做事,我们可以给他们身份,给他们地位,甚至给他们尊严和权利。否则,就只能够成为血食。我想他们会知道如何选择的。
我们的目的是,让人族不再视我们为妖族,而是要视我们为神。我们作为神,庇护他们,而他们作为神的奴仆,要为我们这些神虔诚的服务。而我们吃他们,是他们在献祭。
如此,这便是开启了一个人神共居的辉煌时代。”
“这是……爹您的想法,还是……”
“爹只是一个出窍,怎么可能是爹的想法?不过爹很赞同这个想法。
人神共居,人族为我们的奴仆,便是给我们吃,也是心甘情愿的献祭,只要想一想那个时代,哈!”
兀刺抓了抓脑袋:“好像也不错诶!”
“对了,蟾二呢?”
“蟾二啊!听说他的大哥蟾一在追击一股人族修士的时候,被人族给杀了。后来得知,给蟾一最为致命一击的人,叫作古铄。蟾二带着他的孩儿们去追杀那个古铄了。对了,我还听说,这个古铄就是在北地杀青苍穹的那个人。”
金蝉子皱了皱眉头:“当初北地确实因为这个古铄,北地妖族功败垂成。现在蟾二找到那个古铄了吗?”
“好像听说之前狂狮和蛇女盯上了一股人族,很像是古铄那支。爹,儿听说那个古铄现在不过是一个金丹,儿想去会会那个古铄。”
“蟾二比他大哥还厉害,已经是元婴中期,有他去找古铄,你去干什么?”
“别想着这些了,你跟着爹的身边,先学学怎么当一个妖王吧。一个妖王要做的事情很多,可不仅仅是好勇斗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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