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国防军通电
袁世凯心说你个小狐狸,跟我讨价还价这么久,还说为国为民,两人遂继续畅聊起来,内阁十部中,王永安已经放弃了陆军部,自然就需要其他部来偿还江北的损失了。所谓的内阁十部,分别是外交部、内务部、陆军部、海军部、财政部、司法部、教育部、农林部、工商部、交通部,王永安听后摇头说:“十部太少,内阁至少应设立十二部,增加两部分别是文化体育部和卫生部。”
袁世凯觉得这两部并不会影响自己的权力动摇,而且并非实权部门,因此点头道:“可以增加为内阁十二部,江北四部,南方三部,北洋五部。”
随后一大一小两只狐狸开始具体分赃,谁占哪一部,谁把持什么什么部。具体来说,北洋占据了陆军部、财政部、外交部、内务部和海军部这五个最有实权的部门,而江北则占据了司法部、卫生部、交通部和工商部四个部门,最后将文体部、教育部和农林部交给南方政府官员担任。而王永安又建议设立四个隶属于总统府直接管辖的局级部门,分别是全国铁路总局、全国海关总局、全国宗教总局、全国审计总局辅佐内阁十二部。
为了提前预防后来出现的府院之争,王永安还提出,必须制定宪法,规定总统和总理的职能区别,并且规定级别大小。袁世凯奇怪说总统自然最大,难道还有总理大过总统的,王永安笑说:“这个约定俗成,可不是法律规定,只有先写好宪法,定下规矩,将来才不会出现架空上司的情况。”
“制定宪法,我会交给王宠惠他们,这方面他们是专家。”袁世凯道。
王永安摇头说:“我觉得江北方面对制定宪法非常成熟,我希望制定宪法,要有江北的人和北洋的人共同制定,并且宪法章程越早制定越好。”历史上民国最早的宪法是由南方革命政府制定的临时宪法,而临时宪法的制定并不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而是为了遏制北洋系,因此宪法的制定成为了党争的工具。其后为了符合各方的利益,宪法经过数次编订,最终在民国十一年后才终于推出第一部正式宪法,却依旧被人称为《曹锟宪法》,无人遵守。最终到了1936年,才由炮党炮制出了稳定的宪法,并一直沿用到后来的台湾。
作为军阀,袁世凯信奉实力至上,因此对宪法制定不以为意,但王永安却非常重视这部宪法,毕竟宪法的出台意味着国家纲领的确定,袁世凯如果签订了宪法,未来他若称帝便是违宪,也不会有府院之争的危险。
在王永安的再三劝说下,袁世凯终于同意尽快制定宪法,并在中华民国建立后的三个月内正式出台宪法。
经过了一天的秘密会谈,双方对“政治分赃”终于取得了取得了一致,两人笑着走出了秘密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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