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叶明媚无法接受的,再看向水暗影的目光中,已经冰冷。
叶明媚已经习惯了,在碰到好东西时据为己有。
这次能够宽宏大量的,把陆宁拿出来来跟水暗影分享(现在,她不再以为跟陆宁发生那种关系,当做是对丈夫的背叛,而是把他当做了宠物--女人养条小狗,就是背叛丈夫了吗?),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又怎么能允许,被她独自霸占?
就是闺蜜,也不行的。
几乎就在瞬间,叶明媚就想到了至少十八种惩罚水暗影的法子,其中就包括往她脸上泼硫酸--她要是变成那样了,就算身材再好,还能有啥用?
“水水,这可是你先对不起我的,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叶明媚心中低低冷笑了一声,抬手把风衣上的帽子戴在头上,继续关注水暗影的表演。
水暗影彻底沉醉在了自己的出色演技中(压根不知道还有一条美女蛇,正在旁边目光阴冷的看着她),左手托着下巴,一脸犹豫不决的样子。
能够让陆宁多在大庭广众之下多跪一分钟,她就越开心一分。
心中更是在得意的狂笑:就算你是盗圣,那又怎么样?
现在不也好像哈巴狗似的,跪在姐姐面前,可怜巴巴的求我嫁给你?
慢慢地,陆先生终于意识到水暗影要干啥了,眉梢微微一挑,开始不耐烦时,旁边的托儿们及时喊道:“答应他,嫁给他!答应他,嫁给他!”
水暗影更是及时的点了点头,娇笑着点了点头,伸出了左手:“我答应你。”
“哦,哦!”
那些非常敬业的托儿,开始尖叫,跺脚,搞得好像自己是男女主那样。
陆宁这才松了口气,牵起她的手,却又碰到了难题:不知道该戴在她哪根手指上。
一般来说,男生向女生求婚时,都是戴在她左手中指上的。
不过,水暗影却俏生生的伸出了无名指:婚礼上,戒指才会戴在女生无名指上。
陆宁才不管戒指戴在哪根手指上,只要能赶紧结束这求婚仪式,哪怕是戴在水水脚趾头上,也行。
总算给她戴上戒指后,陆宁如释重负般的站起来,还没说啥呢,水暗影就抬手搂住他脖子,娇艳的红唇凑了过来。
作戏,就做全套,反正下跪也跪了,陆先生再当众来个热吻,好像也没啥。
毕竟跟水水这样的女人亲吻,貌似是所有男人最向往的。
水暗影吻的很认真--如果陆宁知道这是她的初吻,就肯定能原谅她总是咬他舌头的生涩行为,而不是在心里大骂这娘们借机收拾他。
没办法,无论谁在接吻时,舌尖被咬破,心情也会不爽的。
砰、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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