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亲手杀人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陆宁记得很清楚。
那是在塔希科雪原上,当他把刺刀刺进某汉奸的心脏后,就跪倒在地上,吐了个一塌糊涂。
更多的,却是对逼他杀人的花小妖的憎恨,以及违背恩人教诲的愧疚。
今晚没有谁逼陆宁来杀人,是他‘自愿’的,也只能是由他来杀人。
守护望南山的某王牌特种部队,虽然因两天前华夏那边的大动作,而调离了这边,但望南山这边的最高长官也不是傻子,仓皇过后,就急急征调了一个加强连,再次把防线扩展到二十公里之外。
北朝的这个正确动作,不但延缓了陆宁接近望南山的脚步,更是导致他们有多人被暗杀的主要原因。
无论那些暗哨的潜伏水平有多高,可在陆宁眼里,跟小孩玩捉迷藏没啥区别。
在一个半小时内,就被他连杀十九人,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同时,还证明了现在的陆宁,内心越来越狂躁,继而升起了极端的杀戮渴望。
没办法,相信连龙头也没想到,在华夏突然演习、成功调离守护望南山的王牌部队后,北朝就封锁了边境出入,并急调重兵在边境布防,让陆宁等人不得不延迟了两天,直到今晚才得以放行。
救人如救火--两天的时间,已经足够本来该活着的人,活活被大火烧死了。
想到风骚迷人的水水姐,这时候差不多会变成一堆骷髅,陆宁就心烦的要命。
要不是燕四道长时刻跟随他左右,哪怕是晚上休息时,都用一根小绳子把俩人脚腕连在一块,陆宁肯定早就泅水偷越入境了。
人在烦躁时,心情往往就不会好。
心情不好时,再看以往那些看不顺眼的人,就更加看不顺眼--再杀他们时,除了前几个人让陆宁感到很大的不适之外,再杀后来那些人时,就像是在杀鸡了。
当一个人习惯了做某件事时,哪怕是吃屎--也会越来越自然,觉得本来就该这样做。
就像陆宁现在杀人后的感觉那样。
等怀里的北朝人再也不动弹一下后,陆宁才收起了细钢丝,回头看向不远处的那俩道姑。
他身上有刀子,也有枪,不过连杀十九人时,却选择了用细钢丝,那是因为他很清楚:细钢丝勒死敌人时,只要捂住敌人嘴巴,就不会有鲜血溢出来。
血腥气,可以随风传出很远,而且最能吸引苍蝇等东西--陆宁觉得,依着北朝特工能跻身世界前七的优异素质素质,绝对能从中察觉出有外敌入侵,继而开始展开大规模的搜捕行动。
所以,动枪,动刀,都不如用细钢丝来的安全。
当然了,对杀人者的要求也很高,最起码得成功贴近目标,被诛杀者还不能有所察觉。
幸好,陆宁本身比那些堪称精锐的北朝特工,要牛比很多,连杀这么多人后,终于来到了望南山那个秘密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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