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男人,没有谁喜欢给一个变态女人打交道的,哪怕她长的再水灵,可只要一想到她就在昨晚,还跟一条狗子——绅士十足的男人们,就只剩下愤怒了:还想哥们帮你去找那条狗子?嚯,嚯嚯,这要是搁在中世纪,你会被抓起来沉河的,啥玩意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女人还真有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魅力啊,尤其在发现没人帮她、咬牙又站起来向前狂奔时,随风荡起的睡袍下,竟然还有两扇玄黑色大门,快速的左右摇晃,晃出无法抗拒的邪恶。
好吧,看在无法抗拒的邪恶份上,哥们答应跟你一起去找那条狗子了。
只是,你跑的那样快干嘛?
快到泪水都随风飘落在行人的脸上了,瞬间就清晰感觉出了它的温度——感受到有滚烫液体洒在脸上的格林德,目光紧追向那道土黄的残影后,才看到是那条土狗。
毛驴以格林德无法想象的速度,把第二个下车冲着它开枪的年轻人,狠狠扑倒在了地上。
同伴即将击杀毛驴、格林德却忽然犯病般的冲上来阻止后,开车的年轻人想都没想,在推门跳下车后,就对毛驴扣下了扳机。
既然能被龙头选中当一枚暗棋隐藏在英国,那么年轻人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最起码出枪的速度、枪法都是相当高超的。
如果换成是别的狗子,哪怕它是一条藏獒,年轻人也有绝对把握,在看似随意抬手扣下扳机时,一枪把它的脑袋打爆!
毛驴不是藏獒,也不是别的狗子,它就是毛驴。
它曾经在大哥遭遇无法躲闪的危险时,及时弹跳起来替他挡过子弹。
更能带领林舞儿在茫茫沙海中,依靠直觉找到陆宁。
那么,它就能在年轻人冲它扣下扳机时,以‘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的实际行动,丝毫不顾左耳被打穿的痛苦,只是一个凶狠的虎扑,就把那个优秀的特工扑倒在了地上。
(真正的玩枪高手,在看似很随意的冲目标甩手一枪时,已经算到目标的躲闪路线——子弹,铁铁的就会出现在目标躲闪的方位,一枪致命。
但他却疏忽了毛驴根本不是人,更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彻底激怒了驴哥,所以才没有躲闪,反而对他展开了最凶猛的进攻。
猝不及防下的年轻人,被毛驴一个虎扑扑倒在地上,也就理所当然了。)
毛驴当年代替昆仑,跟随陆宁闯荡江湖时,大哥就不止一次的教导它:如果有美女对你大抛媚眼,不管你有多讨厌她,你都得让她以为你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但如果有男人用子弹啊,刀子棍子盘子碟子啥的——只要不是用票子来招呼你,毛驴,你长了那满嘴的牙,可不只用来啃骨头的。
还能掐断男人的脖子!
如果不是陆宁,毛驴早就冻死在街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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