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不一定好惹,更不愿意被人当做沙比,以为用美色就能俘虏的,哪怕陆先生承认,只要水水在他面前脱光了,他才不会管这是不是个圈套。
他只想让她走人。
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不是吗?
水水走到了门口,伸手去开门时,却又放了下来。
低头看手机的陆宁,嘴角浮上了一抹冷笑。
他觉得,他的耐心已经被消耗殆尽。
好,如果这个女人,仗着她很让男人喜欢,想利用美色来从他这儿得到些什么的话,那么他就会把积攒了一年多的那些东西,都一股脑的灌给她——反正事后都不用他操心,有花小妖不是?
花小妖,绝对有能力,让所有被他浇灌过的女人,从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做坏事,还有人扫尾的感觉,貌似很不错。
水水走了回来,站在了石桌前。
陆宁抬起了头,脸上带着最天真无邪的笑容,等待水水的表演开始。
水水开始表演:她慢慢的抬起了右脚,放在了凳子上,弯腰俯身,把裤管挽了起来。
作为唯一的观众,陆先生自然得聚精会神的观看,配合。
水水穿的鞋子,是陆宁的运动鞋,肯定大那么一两号,不过却不是太别扭。
再说了,陆先生对自己的鞋子,也没观看的兴趣。
他的目光,落在了水水的腿上。
水水的皮肤,就像凝固了的牛奶那样,光滑细致,健康优美,还结实,给陆先生一种想亲吻一番的冲动。
当然了,他可不是毛驴那么没出息,最多也就是想想罢了。
裤管慢慢地向上挽起,就像水水在向世人展示造物主最满意的杰作——幸好,陆宁的裤子还算肥大,所以水水才能轻松的挽起裤管,让他看到了她的小腿,膝盖,小半个大腿。
在看到小腿时,陆宁眼神就不再淡定了,而是有了愤怒。
愤怒于别人,怎么可以这样暴殄天物!
是,水水不是简单人,但无论怎么样,就算世界上最没良心的人,也不该把这么一条性感,漂亮又结实的腿子,给掐的全是伤痕,还有鞭痕。
水水放下右脚,又抬起了左脚。
在那条应该是艺术的左腿,展现在陆宁面前,在他愤怒的目光中,水水说话了:“十三年前,我被誉为未来的世界名模。在我事业上升期,一个有钱的大老板,用三百万,买断了我的名模梦,我成了他的。”
陆宁叹了口气:“唉,有钱人,总是任性。”
水水继续说:“十年前,我的大老板破产,以四十万的价格,把我转手让给了南方一个炒股的大老板。”
陆宁又说:“自古以来,红颜多劫难。”
水水抿了抿嘴角:“七年前,第二次金融危机,炒股大老板跳楼自杀,他的正妻效仿我的第一个男人,以八十万的价格,把我送给了当地一个退休高官。”
陆宁说:“嗯,这次价格上涨了一倍。贪官,该杀。”
“三年前,高官去世,我又回到了老家。”
“这次,你没给人创造利润。”
“一个早就垂涎我的大哥,陷害了我父母,让我变成了孤身一人,带我离开了家乡。”
“如果我早就认识你,我也会这样做。”
“跟了大哥一年,他为了‘开拓’北方市场,让我连续陪了九个男人。”
水水的语气,没有一丝感情:“最后那个男人,最崇尚的就是暴力。”
陆宁点头表示赞同:“男人嘛,崇尚暴力不是错。”
“一个月前我找机会逃走,离开了魔窟,从南方徒步向北走,来到了唐王。”
水水缓缓放下了裤管,说:“我先后,伺候了十几个男人,从没有谁把我当人看。我现在,没有一个亲人,谁都可以占有我——等我年老色衰时,我就像流浪狗那样,尸体会出现在臭水沟中。”
“差不多。”
陆宁吸了下鼻子。
“你,能把我当人看吗?”
水水盯着陆宁看的双眸中,全是凄苦神色,哑声说:“哪怕是给我几天做人的尊严。”
陆宁有些莫名其妙:“我没有把你当人看吗?”
“我想留下。”
水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