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不在意为谁背黑锅。
只要他乐意,哪怕有人说隔壁老王家的母驴怀孕了,就是他干的,他也会笑眯眯的承认,甚至还会吹嘘当时他得费多大力气,才让那头母驴变温柔的。
所以呢,当陈断玉(现在他当然不知道)让他背黑锅时,陆宁欣然从命。
他恨不得所有诛杀汉奸的事儿,都算到他脑袋上。
自从懂事,知道自己是炎黄子孙后,陆宁就为自己是华夏人自傲。
拥有五千年光辉历史的华夏,足够每一个子民能为成为她的孩子而骄傲。
诚然,强大的祖国母亲,曾经遭遇过很多创伤,被异族统治过,遭到过让人神共愤的侵略--但那又怎么样?
无论华夏民族遭受多么致命的重创,现在她依然傲立在世界的东方。
以后还会永远存在下去,提醒全世界她就是她,无论多少狂风暴雨都无法压垮。
盛世华夏,已经来临。
谁也阻挡不住。
如果没有那些跑去东洋买马桶盖,整天喊叫着要嫁给棒子小鲜肉、鼓吹西方国家多好多好的那些沙比,总是像苍蝇似的飞来飞去,陆宁觉得这个祖国更加完美了。
华夏,是他的母亲他的家,任何胆敢害他家破人亡的恶棍,敢露出獠牙--陆宁觉得,他除了用拳头、刀子来说‘滚尼玛比’的之外,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陆宁很清楚,他有这种想法,就是被某些自称‘理智者’所形容的愤青。
他更承认,浴火重生的华夏相比起那些发达国家来说,还要落后太多,不但马桶盖子不行、汽车不行、电子不行--所有比不上人家的东西都不行,这才让很多人振振有词的说:有本事,国产的能比得上外国的,我就支持国货。
这样说的人没错。
错的是,他们好像不知道他们崇拜的半岛某民族,在最最困难时也坚决抵制洋货。
他们更不一定知道,汉太后遭到匈奴王调戏时(大意是我刚死了老婆,你也刚成了小寡妇,倒不如咱们俩搭伙过日子吧),忍气吞声数年,等卫青、霍去病等人横空出世后,把那个民族赶到了西方,成就了今天的土耳其。
唐太宗在跟突厥王签了互不侵犯条约后不久,就把人家的王给抓到长安城里,給他跳舞谋生了。
那些祖先曾经软弱过,忍气吞声过,却没有像现代人这般,从精神、灵魂上去崇拜异族。
自己的娘再丑,也会在刮风下雨时,用她满是疮痕的身子,为孩子挡风遮雨。
人家的娘再光鲜、再强大,可终究是人家的娘,就算你再崇拜人家的物质、信仰,舔人家的脚趾头,羡慕人家小姨子屁股大,小鲜肉功夫高,那又干你鸟事?
一个不爽把你满嘴臭脚丫子味道的牙齿踢碎,就跟踢一只哈巴狗没啥区别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