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61
那是1870年的秋天,9月1日,拿破仑三世战败被俘的消息通过电报传到了大洋彼岸的纽约,于是埃里克退掉了返程的船票。等到巴黎公社运动爆发,他们彻底推迟了行程,索性在纽约居住下来,且本地也有熟人,缝纫机公司的艾萨克·胜家先生,帮了不少忙。还邀请他们去看了当地有名的黑人剧团表演。
“美丽的梦中人,快快醒来,
星光和露珠在等着你,
白日的尘世一片喧嚣,
已被那月光催眠入睡…”
正如史蒂芬·福斯特的歌谣那般,这片土地没有巴黎优雅华丽,但也别有一番风情。
停留了几个月,道林觉得纽约也不错,安静,别人只知道他是从英国来的小贵族,以为他和埃里克是同居的兄弟。可也有坏处,人生地不熟的,外乡人总不免被小瞧,更何况还是看上去很有钱又没有保护的外乡人,在某些地痞无赖眼中就是任人宰割的肥羊。
他们雇了两个看上去健壮老实的仆人,没想到这俩家伙就是和强盗团伙勾结的滑头,半夜把人领进来,企图抢劫盗窃。
不过有惊无险的是,一伙人全被埃里克制住了,剥光了衣服吊在树上一晚上,第二天起床来再去通知了警察来拘捕。后来有看不惯他们的人用这件事来验证他们的粗暴无礼,觉得他们不厚道,直接送警察局就好了何必这样羞辱人呢,私自动刑也是藐视法规。道林真想说,“就埃里克那性格,吊的是脚,不是脖子已经很仁慈善良了!”
连续制服了几伙不轨之徒后,周围的犯罪人员圈子口口相传这两对格雷兄弟的手段毒辣,以血泪教训奔走相告,俨然成了都市怪谈,以他们的房子为中心的这条街上从此十分太平。再等后来,出于埃里克的兴趣爱好,开了一家私人诊所,每周周末做义诊,慢慢攒起好名声,三天两头的收到邻居苹果派或者草莓酱。
于是某日夜里,入睡时间过后,道林下楼拿本落在客厅的时,听见厨房里传来的动静时,他首先是不敢相信,这伙贼是外来的没听说他们呢,还是艺高人胆大不怕他们呢?不管是哪个,道林都不会牺牲自己娇贵的生命去以身犯险的,退步,放埃里克上!
然后逮到了一个孩子,被埃里克拎小鸡似的拎起来,扣住手脚,也堵住嘴巴,不让他尖叫。这孩子瘦的吓人,穿茶绿色衬衫和卡其色粗布背带裤,很不合身,露出一截骨瘦嶙峋的小腿,赤着一双脚,指甲缝里都是泥,一双棕色眼睛亮的吓人。
埃里克绷着脸说:“附近肯定有他的同伙在放哨。”
道林看着这孩子凶恶的神情,像只要扑上来咬人的腊肠犬,有点可怜他,可也不敢靠近,对埃里克:“还是个孩子,不要弄伤他了。你看见他在我们的屋子里干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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