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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二章宋时秋收

吃着火锅,唱着歌,这怕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事,但叶安只想快些结束。

没办法,吃火锅不要喝酒吗?宋人喝酒就喜欢吟诗作对,而吟诗作到兴起的时候,就会以歌相合。

王钦若算是多才多艺,做出的词曲让人拍案叫绝,一句:“九重天阙梦掉臂,黄鸡白酒邻舍恩。”道出离别之意。

但你作诗作词还是好,可你扯着那破锣嗓子在那里叫喊是不是太过分了?!

吃饱喝足,又高歌唱和的王钦若潇洒起身,看着天上逐渐散去的雾气,微微一笑:“云开雾散时,老夫却要踏上回乡之路,也算是善终了不是?”

叶安叉手相送,王钦若欣然蹬车,但此时却有一匹快马疾驰而来,马上之人一身公服,白底黑靴,一看便知是宫中黄门。

“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王钦若接旨,王卿侍奉三朝,为先帝之重臣,辅佐官家有功,虽有失察之过,但罪不至出外,留品秩兼译经使,往传法院编篡经文。”

叶安惊讶的看向王钦若,而王钦若却微微苦笑:“圣人还是不打算放王钦若归家啊!”

黄门内侍宣读完旨意后,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叶安,随即笑道:“王公深受天家器重,视若肱骨,这次回京必受重用!”

待王钦若的老仆打赏过黄门之后,叶安不知该说什么,若是不知底细的人还以为这是刘娥念旧情,可事实上这是在要王钦若的老命!

一个即将油尽灯枯的人还让他做什么译经使,这是要熬死他啊!

但王钦若却知晓,这是在做给外人看,要把他最后的价值也给榨干,如此一来便能让外人看到,王钦若即便如此也深的天家的看重,天家仁慈无双于世!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只要王钦若还在朝中一日,王曾与吕夷简便都要坐立不安,朝臣们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弄得不知所措。

“小子,圣人在朝一日,官家就不得实权,如此便不是变法的时候,国朝法度在圣人看来就该稳如泰山,一旦过早触及,必会惊天动地!”

叶安微微一愣,随即便不再多言,在王钦若看来变法的最大难度在于刘娥,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最大的主力并不在刘娥身上,而是在朝中的利益。

一时间牛车,马车,驴车遍布东京城开始了一场令人惊异的小迁徙,连帝王天家也不能例外,因为冬日里帝王不光要参加藉田的秋收,还需要秋狝。

自太祖建隆二年,始校猎于近郊后,大宋的历代帝王都要进行秋狝,只不过秋狝的次数越来越少罢了。

太祖的秋狝并不是单纯的打猎,相反其中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其中符合礼制规范,树立帝国统治的正当合法权威、促进君臣关系、体恤爱民等政治意义要远大于狩猎。

而到了太宗时期,国家逐渐稳定,内部不会出现大的变动,从太宗开始逐渐的把目光放到了内治上,于是秋狝的次数越来越少。

但虽然减少,却并没与废止,真宗时“禁围草地,许民耕牧”,田猎的礼制象征意义和军事威慑作用更加凸显。

只不过赵祯继位后,年幼体弱,这项制度便暂时的被搁置,而这一次刘娥打着“谓田猎以训武事”“昭孝德”的名义,才有了赵祯秋狝的可能。

可即便如此,群臣之中依旧有人极力反对,并且提出了三点“一者在外言兵不利天子之安危;二者兴师动众出门行猎既荒废政事,不务正业又破坏农耕生产,扰乱百姓生活;三者有悖于“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儒学教义,也不容于佛教、道教信仰中的“戒杀“。”

这三点理由皆被赵祯亲自下诏驳斥,并且还是引用叶安说过的话:“秋狝乃祖宗之制也!强身健体,方能勤政天下;百姓近郊耕种,远郊则狝于山林又有何妨碍?上天有好生之德,亦有雷霆之怒,不以兵事为重,何以震慑宵小?!”

这三点算是逐一批驳,一时间让朝臣哑口无言,只有叶安在朝会上微笑,什么不利天子,不务正业,上天有好生之德,全是狗屁,达尔文进化论已经说明一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汉家的君王永远不能是一只绵羊,而必须是一头“大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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