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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了御前会议之后,徐世昌想想,觉得还是有些话要和林广宇禀告,方才人多并不方便,唯有皇帝召见“独对”之际说出来才万无一失,便再度折返身子,打算再“递牌子”。
清代规矩,中枢官员请求觐见皇帝叫做“递牌子”,而皇帝召见大臣称为“叫起”,在军机处时代,这原本是很常见的程序,现在虽然军机废止、过渡内阁行政,但这套规矩还是没有变革。
“徐大人,毋庸递牌子了,皇上正‘叫起’呢。”
难道皇帝对自己还有交代?徐世昌这时反倒静下来想了一下,别是有什么岔子才好。
过渡内阁成立以后,相比军机处地位有了不小的提高,其显著特征是获得了两项极为重要的权力,在外界看来或许是无足轻重,但在深谙官场之道的官僚们看来,这不啻于翻天覆地的革新。
第一项权力,即内阁总理可单独召开内阁会议,汇聚各部大臣决定大计而不必一定要皇帝亲自在场,只需事后行文汇报即可。原本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也会私下聚起来商议一番,先筹划一个腹案,准备皇帝召见时使用,但那只能是私下商议,非但不能公开而且更不能成文。
现在有了这项权力,总理大臣便成了会议当仁不让的组织者和召集者,但这一项权力徐世昌用的极少,除开隆裕刚刚过世那几天林广宇心神不定而无法出席外。内阁会议一般总是请求在乾清宫召开。方便皇帝参与。
第二项权力,即一般程序性公文经内阁总理、协理大臣与所涉及部管部大臣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径直代表内阁批复而毋庸请皇帝圣旨,比如这次文官考试榜和公示。职官部就递交了报告,载明了名单并请求予以公布,按照一般流程,如无特殊意外,皇帝该批复“照准”,但现在只由内阁批示“照准”意见即可。同时报皇帝知悉。但临时性与非程序性公文,照例还得由内阁请旨,如文官考试查出了两名女子,内阁只有意见建议权而没有处分权,照例得有御批。
这项权力体现了内阁的责任两字,虽然系过渡内阁,但其承担地责任却是同正式内阁一致地。当然,这项权力也蕴含着不小的风险。倘若递交报告的部门或省份对内阁批示表示不满,仍然可以重新递交“圣裁”——即再次递交皇帝审核,这是对内阁权力地制约,皇帝可以做出四种批示:第一。同意内阁,维持原议;第二。反对内阁,提出新议;第三,还内阁,要求再议;第四,留中不,暂时搁置。
徐世昌就在担心是不是因为内阁有几样折子批复不当而引起皇帝质疑,虽然因为识见的不同,内阁和皇帝在大政上会有不同意见,但他还是希望内阁能遵循皇帝的意见行事,能“体察圣意”而不是给皇帝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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