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姨别这么客气。”张文月想起什么,看着林爱云那张如花似玉的脸蛋,试探性问道:“想找事情做,是不是想留在城里啊?”
林爱云不知道为什么张文月突然问这个,但还是如实回答:“没有人是不想留在城里的吧?”只不过不是留在这座城,她想的那座城太远,暂时还是她遥不可及的存在。
“哈哈哈,那倒也是,如果你能留在城里,你娘指不定多开心。”张文月话里有话,但是才起了个头,她就转了话题:“晚上吃番薯,我去把皮削了,放锅里蒸。”
“我帮你。”林爱云接话。
人多好办事,这句话还真没说错,隔天张文月只是在单位里问了一圈,很快就有了音信,同一个科室的同事说他家隔壁有一户人家正在招工做杂活,每天就帮忙扫扫庭院,擦晒东西,工作简单易上手,开的工钱也高。
但是要求也多,只要女人,还得手脚利索,爱干净,最重要的是得会识字。
张文月一合计,这要求她外甥女都符合,只是……这里面会不会有个大坑等着人往里面跳呢?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同事看出她的疑虑,嗤笑道:“就一个老头和妇人,两父女能干什么啊?听说人女婿和外孙早年出意外都死了,心灰意冷,又加上打仗才逃难回老家的,我也打过照面,不像是坏人,要不是我女儿大字不识一个,我早就把她塞进去了。”
“那行,明天放假我领着我外甥女过来,你给搭个线,下回请你吃饭。”都是朝夕相处的同事,知根知底的,张文月也不怕他坑自己,于是一咬牙给应下了。
林爱云也没想到这么快工作就有了着落,一晚上激动的差点儿没睡好。
知道雇主喜欢爱干净的,她将长发梳成两个辫子,然后盘到脑后固定住,又换了一身长衣长裤,才出房间。
“这打扮倒是稀奇,显得人精神,但小姨还是喜欢你穿裙子。”张文月拉着林爱云上上下下看了个遍,“但这样也好看,做事方便。”
“我也是想着穿裙子不方便做事,所以就没穿。”林爱云有些不好意思地将碎发挽到耳后,秀气的柳叶眉弯了弯。
“嗯,我们吃完饭早点去,别让人等。”她们起的早,还在睡觉的也不打算叫起来了,自己匆匆吃完后,又在锅里留了吃的,就赶紧出门了。
淡青色的天边漫上一层粉红,阳光渐渐冲破云层,开启崭新的一天。
出了小巷,来到街口,这里已经聚集了一些人,大多都是老人和小孩,三五成群坐在石阶上聊着天,时不时瞧一眼自家的孩子,免得一个不注意就闯了祸。
只是日日都凑一块儿聊八卦,再多的新鲜事也不够他们聊的,大部分人兴致缺缺,没心思再去反复炒冷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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