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此惊坐起,惟见夜昏昏。
曾凡读完此诗,觉得语文老师大有看破红尘之嫌,怕他就此入了空门,再也没人教唱《红豆曲》。可曾凡只是“枉凝眉”,因为诗只是诗;语文老师梦中看淡名利,醒来毕竟还得教书度日。一个诗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没钱吃饭。从此曾凡得出一个结论:诗人的话信不得,尤其是醉话,酒后作的诗也只适合当小说看。
语文老师常向自己的学生夸耀自己有两绝,一为书法,一为象棋。语文老师的书法走的是宋徽宗的“瘦金体”路线,瘦地都快要营养不良了;尽管他本人就瘦得“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一样,还是一如既往得练下去。语文老师实在是曾凡见过的最“字如其人”的人,就算是宋徽宗本人,都未必有语文老师的字如其人。其实曾凡也见过很多擅长写“狗爬体”的人,可他们却也人模人样,并没有半点哈巴狗或者哈士奇的样子,甚至连个土狗的样子都没有,可见“字如其人”这种事根本就是凑巧,当不得真。
语文老师后来给曾凡一个课上朗读课文的“美差”(曾凡私下觉得是老师自己懒得朗读),只是因为曾凡连抄袭带编造地写了一篇貌似文言文的东西。也幸好语文老师满口假牙,这才没有被曾凡的文章酸倒。此文如下:
余忆去暑打工时,因工作所系,需石槽材料些许。遂从吾老板,购此物于另一老板。乘老板砖机,哒哒声响之后,风声之外,不闻其它。须臾,砖机停,万籁俱静。老板遂运起丹田之气,数呼之后,只见一红脸汉子,浓眉大眼,中等身材,约而立之年;身穿密彩服,手拿小柳枝,于绿柳白杨之间,乱石杂草之旁,吟啸踏歌而来。倾耳听之,“花谢花飞飞满天”之句也,此非《葬花吟》耶?余立刻肃然起敬,惊为神人。草莽之间,竟藏雅士,余不虚此行矣。此子见吾老板,抱拳作礼,微微一笑,说些兄弟久违之言。此子甚是豪健,复归寓所,携来青岛啤酒若干,痛饮两瓶之后,谈笑风生,旁若无人。不料片刻之后,与吾老板磋商失和,复有酒精作怪,竟与吾老板恶语相向,甚有大打出手之势。余独立一旁,默然不敢言。夫能吟《葬花吟》者,非尽林妹妹之辈;李逵之流,操斧之余,亦难免有此雅性。于是余有叹焉:人不亲历耳闻,而臆断其雅俗,可乎?
其实这文章大有取巧的地方:语文老师本来喜欢《红楼梦》,平时就喜欢哼什么“花谢花飞飞满天”“游丝软系飘香榭”之类的歌词,曾凡此举,正是投语文老师所好。语文老师对《红楼梦》的喜好几乎达到痴迷的程度,后来,演过林黛玉的陈晓旭患癌症去世,他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讲台上宣布这件事,说完唏嘘不已,直叹自古红颜多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