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走了张磊,银凤开始谋划整个事件的处理方案。这类事情,银凤听说过很多,真打到自己头上,还是头一回。先要过的,就是感情关。银凤这个气呀,这胡敏英老老实实,胆小本份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就有了这么大的贼心和贼胆了?烧的,纯粹是钱多了烧的。看来这钱多了还真不见得就一定是好事。但人家李春钱也多,却没见他发洋烧啊?想到这里,银凤不禁为自己羞愧,李春怎么就没有发烧?李春发烧也不轻啊!看来我银凤心底深处满是李春的好,就是没把老胡当一筷子菜来夹嘛。
银凤挥了挥手,赶走了脑子里有关李春和老胡的纠结,集中精力想案子。银凤懂一些裁判条例,她先叫过常年条例顾问来,请他帮助分析。条例顾问是个五十来岁的老者,他有着一个明亮的秃顶,给人以智慧和经验的安全感。顾问早听说这起案子,他说,现在对老胡不利的是,事实对上了,即女方告发中所陈述的事实,与老胡交代的事实一致,特别是其中的细节,也完全一致,这就是说真有其事。下面的关键,是如何给这件事定性。他说这是个简单不过的小案子,比比皆是。但那是对一般人而言,对胡敏英就不同了,首先,胡敏英在阿图斯加是个大人物,大人物就是大影响,不论好影响坏影响,都比一般人大得多,这就是麻烦。再一个,就案子本身来说,关键之点在米晓虹身上。条例中有两个实质性的区别,决定着处理性质和程度深浅,这两个点是:“强行”与“合作”。说到这里,顾问抬头道:这一点,我就不必解释了吧。
银凤道:不用了,你接着说。
顾问继续说:决定是强行还是合作,就凭女方的一句话,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体现条例保护女方的立场。
银凤频频点头,这点偏颇,倒是很有道理,合乎情理的。
所以----顾问说:关键是米晓虹。
下面的计策,就不用顾问谋划了。这其实就是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是银凤和米晓虹之间的事。银凤要保护自己的老公,并进而保护家族声誉,希望米晓虹撤诉;米晓虹要保全自己的尊严,一定要把胡敏英弄出个名堂,让他身败名裂,所以一定要坚持。这是明摆的,不用分析。值得分析的是,如何才能让米晓虹转变态度,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银凤想到过登门道歉,不行;想到过用钱私了,也不行。这两招,是最常用的。作为一般人,没事,很好用;但作为名人,就不好用了,搞不好适得其反,事情会弄得不可收拾。
银凤脑子里还没理出个头绪,就听见门外一阵喧闹,人声大作。银凤一听就知道,是胡敏英的父母来了。一听是他们二老,银凤的头皮就一阵子发紧。胡敏英是独子,老两口就守着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平时任是天上的月亮,只要他们能摘,都会替儿子去摘。现在儿子给弄进去了,这俩老的还不得发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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