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盐倒是不用放了,因为干黄酱本身就很咸,要是觉得咸味不够,放点生抽就行。
肥肠熬煮一会儿,重新煮到那种略微软烂的口感,舀一大勺调好的绿豆淀粉泼进锅里。
之所以用泼的形式,是为了让淀粉水散得更加均匀。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澜,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原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
林旭喝了口炒肝儿说道:
“最近突然对京城的小吃感兴趣了,想做多几样试试,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
想吃的?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挨个儿报出了想吃的美食。
“卤煮火烧!”
“烂蒜肥肠!”
“羊霜肠!”
“熏鱼儿!”
“豆汁儿!”
“……”
林旭:???????
咋都是重口味的?
你们就不能来点小清新的甜品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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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挺喜欢吃卤煮的,不过去京城几次都没吃到炒肝儿,有点遗憾,下次再去高低得尝尝,看符不符合我的写的这种味道。本章5200字,求月票啊兄弟们!